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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企业开始向境外市场阔步推进的同时,境外市场中的又一种现象出现:境外企业或个人掀起了抢注中国知名商标狂潮。
今年2月,福建泉州17个知名服装商标被澳门居民吴楚帆抢注。3月,台湾商人黄清雄在台湾抢注泉州3个名鞋商标。6月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一份商标监测报告显示,包括拉芳、雕牌、大宝、小护士等在内的13个知名日化商标在香港被创生有限公司抢注。7月,中国照明行业十大知名品牌企业厦门东林公司进军德国、英国、法国、西班牙等国市场时,被告知其拥有的萤火虫商标在当地已被西门子欧司朗公司抢注。有关资料显示,近几年,我国企业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事件频繁发生:“英雄”金笔在日本被抢注;“大宝”在美国、英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被抢注;“红星”二锅头在欧盟、瑞典、爱尔兰、新西兰、英国被抢注;“大白兔”商标在日本、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美国、英国被抢注等等。
北京集佳商标事务所律师李雷研究认为,随着我国企业逐步向世界市场推进,我国也进入了自主商标在境外被抢注高峰期。商标保护具有地域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采取“注册在先”原则,即谁先在该国和该地区注册商标,谁就拥有商标的专用权,并获得该国和该地区的法律保护。根据这一原则,商标抢注至少带来两种恶果:一是被抢注商标的企业产品不能以原有商标进入抢注地市场,如果要进入,只能另换商标,对企业无形资产将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二是抢注者可以合法地把自己的产品冠以抢注的知名商标进入世界市场,挤压被抢注商标的企业市场开拓空间。
在这股抢注潮中,有两种现象值得国内企业高度警惕:
——境外个人或公司主观恶意性抢注日趋增多。商标抢注后,他们或索要巨额商标转让费或按销量索要进入本地市场的许可费,或进行商标倒卖,给被抢注企业造成很大损失。据了解,日本一名商人在日本抢注上海“英雄牌”金笔商标,要求中方按“英雄牌”金笔在日本的销售量向他支付5%的佣金,致使中方在日本的代销商因无利可图而停止代销。在加拿大,近年甚至成立了“老字号商标转让公司”,专门做起了中国老字号商标的“买卖”。
——商标抢注成为一些国外企业反倾销的手段,通过抢注对手商标树起“市场篱笆”,使对手开拓市场发生困难。2000年5月,欧盟节能灯厂商提出对包括厦门东林公司在内的中国20家节能灯厂家的反倾销诉讼。为阻止东林公司向欧洲市场推进,2001年6月,西门子欧司朗公司在德国抢注东林公司的萤火虫商标。这使东林公司正在实施的进军全球节能灯市场的国际战略受阻。
但我国企业对此准备不足。记者采访发现,国内企业商标知识产权境外保护意识薄弱。有关资料显示,我国1989年10月4日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系统,到2002年底,我国企业通过马德里系统到其他国家的所有国际注册申请共只有2450件,平均每年不到200件。而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商标注册报告,仅2002年德国就提交国际商标申请5158件,比我国企业13年申请总和的两倍还要多。资料还显示,2002年公布的100多个中国名牌产品的商标中,近50%未在美国、加拿大注册;近60%未在香港注册;近80%未在澳大利亚注册。
有关专家指出,商标是国际经济活动中的“世界语”,商标注册先行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重要准则。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我国企业亟需提升商标国际保护意识,加快商标的国外注册。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的产品销售取得法律保护,才能有效地防止别人抢注自己的商标,避免多年打造的品牌资产在海外流失,才能拥有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商战利器,为产品迈出国门,走向国际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