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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建设部发布实施新修改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该办法指出,预售的商品房在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开发商须向业主提供房产证,否则将处以罚款。记者就此向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进行采访,该人士表示,《办法》所指内容实施有难度,业主要在90天内拿到房产证仍有困难。
管理部门:人手严重不足
就90天拿到房产证问题,该人士解释,此项规定在广州市实行起来难度较大。记者获悉,在增城,番禺等地的实施难度较小,因为这些区的房管局负责的范围仅限于区内,所涉及的面较小,而且相对工作量较小。
据了解,广州老八区的房产证统由市国土房管局发放,并且还有许多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房产证积压,国土房管局工作压力很大。据介绍,发放房产证手续十分烦琐复杂,而每年的商业楼盘又繁多,造成有关发放房产证部门工作量吃重,人手明显不足。记者了解到,解决市民有名有实的居住楼房是利好的,但是给相关部门加90天内发放房产证的“紧箍咒”的确难度颇大。
开发商:90天过于苛刻
开发商对“90天内发放房产证否则罚款”的新规定尤感头痛。据介绍,开发商的办证程序包括测绘、大确权和小确权三部分,一般都在交楼后才开始办理这三部分手续,整个办证时间至少达90个工作日,即4个半月时间,远超过90日。而修改后的管理办法提到的交楼后承购人办理权属登记手续是指办证的第三部分小确权,这意味着前两个部分都要在交楼前完成,难度相对大。
市内某知名开发商表示,新实施的《办法》规定给他们提出一大难题。他的业主就此规定要求他们在90天内提供房产证,在获悉不可能办到的情况下,表示出极大的不满。开发商每天要花大量时间解释,致延误其他工作。他认为规定有点苛刻。
另有业内人士说,这样的90天内发放房产证的规定,如果不是伴随着其他简化程序政策的出台,事实是不利业主真正拿到房产证,也不利房产市场健康发展。
租住房纳税困难重重
时报讯 (记者冯榕实习生田桂丹)按规定,出租房屋者应当依法纳税,但目前在广州要出租住房者纳税仍存在困难。这是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的。
据介绍,居住房屋租赁的当事人应当到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集中办理纳税申报、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和居住登记等手续,从而既减少登记环节,方便租赁当事人,又能全面提高居住房屋租赁的登记备案率,实现管理手段的信息化。
但有关工作人员介绍,近几年,广州市的出租住房纳税一直存在着困难,主要是居住人员的不稳定等因素造成了管理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