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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重拳直击 50企业5种行为
近日,市建委向社会通报首批50家违法单位。市建委新闻发言人王银成介绍说,市建委从今年8月20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行为自查自纠和行政执法大检查,依法严肃查处和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以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据介绍,目前,北京进入了城市建设任务重、项目多、规模大、速度快的时期,本市依法采取了有关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的措施。此次检查的范围是2003年1月1日至今开工的建设工程,重点包括发包承包、工程开工竣工、质量安全管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中介机构管理、房屋拆迁管理六方面内容。检查对象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建材供应单位、房地产开发及拆迁企业。第一批曝光的企业共50家,第二批第三批将陆续向社会通报,从根本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单位,除了向社会公开曝光外,还将分别根据情况依法严肃处理,包括:根据违法违规程度的不同,分别采取停止该单位在北京三个月、半年乃至一年的投标活动;对违法违规企业做出或者建议有关部门降级或者吊销资质的行政处理;按照法律规定,实施经济处罚;或建议有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的职业资格做相应处理。市建委决定,违法违规信息将计入到北京市建设行业信用系统。
记者总结,这50家企业存在无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拖欠工程款、使用零散民工等五种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究竟对老百姓或买房人有哪些影响,记者采访有关工程专家进行一一点评。
这50家企业存在无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拖欠工程款、使用零散民工等五种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究竟对老百姓或买房人有哪些影响,记者采访有关工程专家一一点评。
■违规现象一:无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政策回放:根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此次对无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21家建设单位依法给予罚款处罚。
影响:因为有了施工证才可办理预售证,但政府部门审批费时,所以很多开发商采用一边施工、一边申请施工证和预售证的做法,这样在建成三分之二甚至封顶时可以为购房人办理贷款,目的是节省时间。实际上没有施工证就施工的企业很多,因为即使被发现挨罚也比拖延施工的损失小得多。
对于买房人来讲,没有间接的损失,但人们可能会考虑开发商做事不惜违法的态度是否在将来对业主有伤害。
■违规现象二:拖欠工程款
政策回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对有拖欠工程款问题的1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批准其投资设立新的项目开发公司,不予办理新项目的施工许可,并将其拖欠工程款情况告知该企业的贷款银行。另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对5家有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建设单位,不予办理新项目的施工许可。
影响:在建筑行业形成买方市场后,由施工企业垫资施工的现象很普遍,尽管已经是潜规则,但拖欠工程款对买房人有很大危害。因为这表明开发商的资金链很脆弱。一旦交不上工程款,施工企业可能停工撤离,这样楼盘就有烂尾的危险,买房人会因此钱房两失,望京嘉悦精英花园就遇到这样的问题,业主王先生50多万元打了水漂。专家建议买房人留意有信誉有一级开发资质的开发商开发的项目。
■违规现象三: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接活
政策回放:《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以下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3家施工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建议颁发该企业资质证书的机关吊销其资质证书。
■违规现象四:无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政策回放:《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以下无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3家施工队伍予以取缔,并处罚款。
影响:国家对施工企业有资质审核制度。级别低的施工企业不能越级承揽大工程。但有些级别不高的施工企业采取挂靠等方式来承揽大工程,同时一些级别高的企业因为某些利益允许“贴牌”,因而形成松散的管理组织关系。这样的管理错位一旦出现了安全事故往往责任分不清,同时容易产生债务纠纷。
■违规现象五:使用零散民工
政策回放: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对违法使用零散民工的2家施工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影响:民工管理有相应的劳务制度。很多民工刚刚放下农具就来城里打工,他们必须经过技术培训才可上岗。使用零散民工存在安全隐患,常常伴有死人的事故。
■无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21家建设单位:
(一)北京融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北京国际金融中心工程
罚款92400元
(二)北京东方卓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大发畜产住宅小区5号、7号工程
罚款230554.44元
(三)北京博源房地产开发公司
项目名称:密云县站东路住宅楼等5项工程
罚款67399.5元
(四)北京嘉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嘉诚园1、2号楼工程
罚款102690元
(五)北京正圆世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博世庄园二期会所工程
罚款31897.32元
(六)北京华润曙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凤凰苑二期地下车库土石方等工程
罚款287464.8元
(七)北京市城乡房屋建设开发公司
项目名称:鑫兆雅园8号、9号楼工程
罚款378435.82元
(八)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华靳制剂车间搬迁项目
罚款37800元
(九)北京顺驰置地达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大兴黄村一号地住宅小区3号工程
罚款98865.9元
(十)北京市中盛兴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北京东得欧德宝国际汽车城4S新店
罚款190594.72元
(十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常兴村经济合作社
项目名称:昌平区常兴家园1号住宅楼
罚款55870.29元
(十二)大红门农工商联合公司
项目名称:大红门机务队服装城仓库
罚款104580元
(十三)北京市新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项目名称:和平门危改8号楼
罚款1206733.42元
(十四)北京广明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沁馥家园13号商住楼
罚款44396.1元
(十五)北京商建房地产开发公司
项目名称:商业配套综合楼
罚款270022.35元
(十六)北京吉利国际教育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北京吉利大学四期招生楼
罚款929260.82元
(十七)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大钟寺综合楼
罚款343955.24元
(十八)北京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华盛家园综合楼
罚款48930元
(十九)北京大正梅花工贸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兰花苑小区A型住宅等13项
罚款294000元
(二十)北京鹏丽花园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鹏丽国际公寓封闭阳台、地下车库
罚款107919元
(二十一)北京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珠江骏景家园北区10号、11号、12号、15号、16号楼工程
罚款469980元
■有拖欠工程款问题的1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
(一)新兴(北京)工程建筑房地产开发公司
项目名称:海淀区小马厂2号住宅楼工程
(二)北京龙润汇置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东城区后沟胡同乙2号综合楼工程
(三)北京坤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恒昌花园1、2、3、4号住宅楼工程
(四)华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华堂公寓1、2号楼
(五)北京金峰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中宇大厦
(六)北京兴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兴涛二期工程
(七)北京世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世纪广场工程
(八)北京嘉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嘉浩工程
(九)北京天成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
项目名称:北京第二纺织机械厂住宅楼工程
(十)北京德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德华公寓
(十一)北京宣兴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椿树馆危改工程
(十二)北京嘉曦企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嘉曦大厦
■有拖欠工程款问题的5家建设单位
(一)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
项目名称: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综合楼工程
(二)北京市汽车传动轴厂
项目名称:北京市汽车传动轴厂工程
(三)老北京微缩景园
项目名称:老北京微缩景园
(四)北京市天力达市场经营服务公司
项目名称:丰台工商大厦(现兴丰大厦)
(五)中华民族园蓝海洋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蓝海洋项目
■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3家施工企业
(一)江苏三淮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二)徐州天群劳务公司
(三)河北临漳建设集团
无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3家施工队伍
(一)侯景阳施工队
(二)薛成施工队
(三)贾春希施工队
■违法使用零散民工的2家施工企业
(一)北京龙建集团有限公司
(二)江苏建安劳务有限公司
另外,根据市建委《关于对发生质量安全重大责任事故和拒不执行本市清偿拖欠工程款计划的单位实行招标投标限制的若干规定》,对以下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施工企业,作如下处理:
(一)在6个月内暂停北京建材地基工程公司在北京建筑市场的投标资格,并建议建设部降低其资质等级一级。
(二)在2年内暂停中冶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建筑市场的投标资格,并建议建设部降低其资质等级一级。
(三)在3个月内暂停北京天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建筑市场的投标资格。
(四)对北京锐标装饰装潢有限公司将依法给予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