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将现有国有股、法人股按上市前净资产价格折股,取得公平流通权。送配部分复权处理,分红部分承认国、法股东得利。
2 发新股按拟发公司净资产为底价,竟价发行,满足限额。
3 实行所有股东网上投票,一股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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