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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水
如果一场比赛还没有举行,就有一些运动员注定连参加的资格都没有,而原因可能仅仅是他们的肤色,或者姓氏,或者其他与比赛本身没有关联的因素,那么这场比赛还能说是公平、开放的吗?
而此次直销法规草案在厦门小范围亮相后就让不少内资企业感受到了这种味道。
从会上及媒体传出的消息,人们争执的焦点更多地在于内资外资企业能否同步准入,相反如何规范直销企业的运作却放在了次要的位置,这让人颇有些不解。当然对于企业来说,生存是第一位的,只有在取得直销资格之后才能再去探讨如何规范运作的事情。但是对于整个直销立法来说,就难免有点本末倒置。比赛的组织者最重要的是制定合理的规则,如今却是在讨论让哪些人参加不让哪些人参加,而其标准更多地竟是问资本的出身。可是企业姓“内”姓“外”与规范直销业有必然的关系吗?
直销本来只是一种营销模式,其在中国酿成诸多问题,关键在于它利用了这种模式,却脱离了营销的实质。参加直销的“消费者”更多地想着的是“赢利”,所以什么产品,其质量、价格如何都成了次要的因素;而企业也更多以“投资拉动”吸引顾客,最典型的宣传就是“改变人生的机遇”、“致富的途径”,更有甚者就是“一夜暴富”,不再以产品的质量、价格作为竞争的手段。如今直销产品几乎无一例外地较同类商品价格高昂也是例证,本来直销在减少诸多中间销售环节后,价格应该更便宜。
正是直销的过度趋利性,强调收益忽略风险,再加上夸大其辞的宣传,成为当前一切问题的根源。因此也可以看出,这些问题的存在,与直销企业是内资还是外资并没有必然的关系。
直销内质里天然存在的容易被利用的缺陷,只能通过严格与科学的监管来实现,仅从资本、企业的出身上来做文章,对其进行道德的判断,不仅与事无补,而且可能招致非议。
此次草案的小范围亮相,不仅对媒体严格封锁,而且有媒体报道说会上还表示,哪家企业要是把消息透露出去,就取消其参加的资格。
法律法规的制订过程,其实就是一个各方利益博弈与权衡的过程,当然应该让所有可能的利益涉及者都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志,只有这样制定出来的制度才能更具有公信力与执行力。而只让一部分利益相关者参与,让他们掌握话语权,如此制定出来的规章就会因其程序的非公正性而难以服众。
而此次直销法草案,给了外资与大企业更多的发言权利,草案为人诟病的一点便是进入门槛“量身定做”的问题。最符合要求的正是那些自始至终同政府有沟通渠道的企业,而对相当一些内资企业来说,仅凭一条“三年内有5亿元的销售业绩”就足以将他们拒之门外。
此次中国直销立法的背景是实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与国际惯例接轨,而世贸组织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就是“国民待遇”。而此点对于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而逐渐发展壮大起来的国内资本更为重要。在过去较长一段时间内,许多行业准入的门槛始终过多地在卡住内资,甚至能对外资开放也不对内资放行。在投资体制实行核准制后,这种对国内资本的歧视性态度正在消减,但国民待遇的原则还没有充分体现。
抓住直销产生问题的本质,更多地回到如何严格地、科学地监管的层面上来,为直销企业界定行为的边界,这应该是直销立法的应有之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