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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5月,企业年金的两部试行办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国数百亿企业年金的市场化运作步入“开局之年”。
市场对此的反应却忧喜参半,或褒赞有加,或猜忌怀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保基金监督司司长孙建勇并没有把这些放在心上,他径自站在市场前端,为企业年金鼓与呼。据他透露,5部相关政策法规、10项政策储备将陆续发布,企业年金市场化运作将进入实质性阶段。
时值国际社会保障协会第28届全球大会正在北京召开,有关养老金制度改革的讨论始终萦绕不绝于众演讲者的话题中。9月13日,大会开幕第二天,《21世纪经济报道》独家专访了孙建勇。
游戏规则胎动
《21世纪》:自今年5月《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社部发20号令)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劳社部发23号令)正式实施以来,年金市场方兴未艾,一系列相关的监督管理规定正在紧张的制定过程中。你能透露一下最新的进展情况吗?
孙建勇:马上我们会发市场准入办法,之后就要有计划地受理来申请的金融机构,包括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经过专家评审后准入,准入以后就要进入实质性的运作了。
我们要陆续发布的市场运作规定大概有5个:
第一个是以部令的形式发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与23号文具有相同的效力;
第二个是专家评审的议事规则,用以解决受理后如何进行评审的问题;
第三个是关于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规定,如企业年金的开户,包括证券账户、托管账户等,解决开户的相关问题;
第四个是关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作的规范,它也是根据23号令制定的,规范整个市场流通、运作的程序,这很重要;
第五个就是要发布关于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人的要求,它将是整个企业年金市场信息系统要遵循的一个标准。这五个办法一经发布,年金市场的初级启动就可以正常运转了。
《21世纪》:听说你还在研究后期的政策储备,是这样吗?
孙建勇:我们是在研究后期的政策储备,目前已经建立了10个课题组,包括企业年金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年金监管信息系统的标准;关于受托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规定;关于基金管理运营机构治理结构问题的规定;关于基金管理运营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关于基金管理运营机构信息披露的规定;还有今后企业年金投资政策的研究、企业年金国民教育引导,另外还有一个特别的问题,就是研究商业保险公司企业年金运作的问题。
《21世纪》:这些规定会在何时问世,有哪些重要的意义吗?
孙建勇:这些都是今后一年左右的时间里需要出台的相关规定,都是市场一启动就必须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新兴市场就得有新的标准、新的规则,只要政策是稳定的、连续的,这个市场就能够得到平稳的发展,所以我们现在特别强调“依规运作、依规监管”。就是说,所有的企业都要依规建立合格计划,所有的管理运营机构要依规运作,所有的监管机构也要依规监管,谁都不能制定“双重规则”。
市场规模近千亿
《21世纪》:目前我国企业年金市场总体规模究竟有多大?
孙建勇:不久前我们刚作过统计,截止到2004年3月底,我国企业年金的规模已达到474亿元。2002年没作统计,474亿比起2001年的261个亿元,增长了200多亿,这是在过去两年时间里的自然增长。另外,据保监会统计,这两年商业保险公司卖年金类的保险产品保费也有430亿,这两块加在一起,我认为目前企业年金有近千亿的规模。
《21世纪》:对原有的企业年金市场,你打算如何整合?
孙建勇:按照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设想,今年是企业年金的开局之年,我们既要对原有的企业补充保险做整顿和规范,处理好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也要建设好一个新制度。部里已经发了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运作的企业年金以后要逐步移交给具有资格的商业机构去运营。在这个问题上要逐步“切一刀”,但如何过渡,要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来研究,一定要在保障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平稳过渡。
市场环境逐步优化
《21世纪》:一直以来,困扰企业年金发展的一大难点问题就是税收优惠政策,对此你怎么看?
孙建勇:我认为现在税收优惠的政策正在向一个好的、积极的方向上发展。2000年,国务院发布42号文,目前只适用于试点地区。今年,试点地区扩大,这个优惠政策也从辽宁扩展到吉林、黑龙江。中央已经决定,从明年起试点将逐步在其他地区推开,现在看来,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呈现出由点到面、逐步扩大的趋势。
另外,很多地方政府也陆续出台了一些区域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今年山西要给年金税收优惠8%,安徽和云南各优惠5%,广东省政府也作出决定,要发展年金并给予税收优惠。再加上一些地区过去就有税收优惠,像江苏、浙江等等。如果把新老加在一起,确有税优政策的省份应该超过半个中国。
总体上说,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都在做,这说明地方政府也认识到企业年金的重要性,说明市场有需求,商业机构可以在部分地区先做。
《21世纪》:有不少专家学者仍然对年金制度设计中四种人利益关系如何协调的问题存在疑虑,你怎么看?
孙建勇:很多专家在积极参与和关注,我很感激,而且他们的热情参与也给了我很多思路和启发。我认为,大家顾虑的不外乎两个问题:
第一个,是不是人多了,法律关系就复杂了?这个很容易解释,人多了不等于法律关系复杂了,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是信托关系,受托人和其他三种人之间是委托关系,法律关系不复杂。
第二个,是不是人多了,费用就高了?也不是这个概念,我们可以把四种人组合起来,“一揽子”地建立一个战略同盟,同样可以把价格谈下来。大家只是战略伙伴,我们可以合作做市场,谈下来后再做一个合理的利益分配。
为什么不让一家做,就是为了形成隔离,保证资产的独立性。如果什么都是一家做,又不透明公开,很容易出问题。可能一些专家没有理解,但市场很清楚。
《21世纪》:大家现在惯用纷争迭起来形容目前的年金市场,你认同吗?
孙建勇:我不赞成纷争,我赞成竞争。竞争会带来活力,会推动发展。市场化就是要这样,各个金融机构都可以做,证券、保险、基金、信托、银行等都可以做,大家都有机会。
我们第二批的政策储备有50个机构参与,他们都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事业,我也是把这个事情当作我自己的事儿来做,因为这是一件有利于国家、有利于企业和职工的事业,我很热爱这个事业。我相信很多的商业机构为什么这么热情呢?因为他们看到的是一个充满活力、有前景的一个市场。
《21世纪》:你有没有青睐哪一家机构?
孙建勇:没有青睐,市场规则对大家都是平等的,市场竞争就是靠服务,靠你给人家带来的回报,就是在这个过程中你要降低成本、提高回报,你才会赢得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