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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八九月学生需交各种费用,一些单亲家庭不得不起诉要求共担教育费
“开学了,我审的尽是抚养费的案子。”西城法院负责审理未成年民事案件的武玉法官告诉记者,开学这段日子,起诉要求支付子女抚养费(抚养费主要由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等费用组成)的案件占五成。
武法官说,从今年8月20日至今一共受理了13起案件,其中以子女名义要求支付抚养费的案件就有7起。“虽然直观上看7起并不多,但是在这一年中的其他时段,类似的案件是非常少的。”武法官分析,主要原因是八九月份正是新学年开始的时候,学生需要交纳各种费用,经济承受力差的单亲家庭不得不要求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共同承担教育费用。
武法官称,此类案件难度很大,原因是一些父母之间积怨太深;另外,有的案件中父母处于40至50岁,已经下岗、失业,确实没有经济能力增加抚养费。
“一次判决是否能长时间解决问题?”记者问。武法官说,关于子女生活费可以长时间有效,教育费则不能。比如今年孩子上学需要交纳6000元,抚养孩子的一方只能针对这次费用提起诉讼,所以需要每年起诉。由此推断,每年这个时段都将是此类诉讼的高峰期。
武法官称,根据相关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每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但是从司法实践来讲,上述比例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当前未成年的生活和教育所需。所以在判案的时候,法院综合孩子的实际所需和父母收入情况酌情判决。对于已经下岗的父母,法院考虑其身体状况,对尚有再就业的可能的,或酌情增加抚养费,或另行支付教育费。
武法官说:“对待孩子的生活学习,应该先将双方恩怨抛开,尽量满足孩子的合理要求,不要给孩子造成心理阴影。”另外,希望学校方面能够多体谅和帮助这些经济有困难的单亲家庭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