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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税的开征提出了多年,也争论了多年,无论各方专家的意见有多大分歧,它的雏形近日还是浮出了水面。日前,从2000年开始就受国务总局委托参与设计遗产税的湖南省委组织部党员管理处副处长王明高向媒体透露了他们设计的遗产税最新实施方案。
企业家是首要征税对象
在整个方案里至关重要的无疑是遗产税的起征点,这直接关系到征税对象的范围。据称王明高是一名反腐专家,考虑到遗产税的反腐败作用,他们把遗产税的起征点设为80万元,而且这个数字还包含了房屋等不动产的价值。
遗产税是否真能起到反腐效果仍值得商榷,但不可否认的是,如果按王明高所说的标准开征,遗产税将成为一项不折不扣的“富人”税——事实上它在世界大多数国家中起到的主要作用也是调节贫富差距而非增加财政收入。因此,众多的企业家和企业高管人员必然首当其冲成为征税对象,而且拥有的财产越丰厚,所承担的税负也越高。
举例来说如果一个人留下的遗产超过580万元,则其遗产税税率为55%,将有愈半收入被征去——这对很多“富人”来说都是一件一时难以接受的事情。
“这就是为什么开征遗产税提出了那么久,却迟迟未能实施的原因。”几位专家异口同声地表示——缩小贫富差距,对社会来说绝对是一件好事,然而富人的财产也是其劳动所得,对其遗产征税,必须具备公平性。而所谓公平,前提条件是制度的完善,否则偷逃税收成风,必然会对部分人造成不公。近年来专家们对于是否开征遗产税的争论,实际上是对于开征时机是否已经成熟的争论。
“赠与税”及“金融实名制”来得更快
如今,遗产税的方案已初步拟定,设计者王明高也高调宣称“开征已是箭在弦上”,那么,具体到什么时候会正式开征呢?有关专家强调,这不是一两个人坐在那里就可以预测出来的。遗产税开征存在的困难远在人们想象之上,单是遗产数额的评定就难倒了征管部门。要解决这一难题,首先得在全国完善实施金融实名制,杜绝隐瞒财产的可能性;另外,由于遗产的涵盖范围不仅仅是现金与存款,还包括房产、厂房设施等固定资产,因此大多数开征遗产税的国家都会设立专门的遗产评估机构。
解决了财产评估问题,接踵而来的是应付五花八门的避税手段。参照其他国家走过的路子:提前分割财产是“富人”们逃避遗产税的惯用手法之一,因此,所有开征遗产税的国家无一例外要先制定与完善“赠与税”。
由此而知,不论遗产税何时开征,目前将更快更直接地对“富人”们生活造成影响的,是即将实施和开征的“金融实名制”以及“赠与税”。而且为了防止人们通过赠与来逃避或减少税收,赠与税的税率极可能会比遗产税更高。
买保险能避遗产税?
不过,虽然遗产税尚未开征,各种由此而衍生的“怪现象”已经逐渐在全国各地出现。
房地产界人士指出,从几年前社会各界积极探讨遗产税开始,各地就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娃娃房东”,到现在为止,几岁的孩子甚至出生不久的婴儿拥有价值数十万到数百万的豪宅,已经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了。
而很多保险从业者则更是一改以往的宣传口径,转而大肆渲染各种保险的“避税”作用——“在目前我国的法律中,保险收益是可以免税的,因此当面对符合遗产税征税对象范围的人,我们会以此因素来吸引顾客购买保险。”
对此,专家称毕竟在我国现阶段,人们的财富观念还没有发生彻底的转变,不可能像欧美国家的富人那样大力支持遗产税,更多的人都希望把财富最大限度地留给子孙。那么就不排除以后会出现越来越多这种“另类”的避税手法。遗产税的开征会不会促使针对富人“避遗产税”的险种产生;会不会使企业家们的正常资金流向发生转变;会不会引发更多的资本外逃现象……这些都很难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