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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大保险公司研读新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和迟迟未决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时候,人保财险上海分公司率先出手。
近日,人保财险上海分公司对非营业性的各企事业单位机动车辆,开售保额高达50万元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
“保险公司承担的责任上去了,风险不是很大吗?”上海保险同业公会人士告诉本报记者,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只接受最高20万保额的保单。
而上海人保方面在接受本报记者询问时表示暂时对此不便解释。而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所谓的50万高额保单,其实并不是新产品,仅仅是财险公司众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中的一个投保级差。
“跨栏”
“上海财险公司对高额第三者责任险都是限制的。”据上海保险同业公会一位人士介绍,经过2003年的车险费率市场化,目前车险费率由两部分组成:纯费率和附加费率。前者是由保监会规定,各家保险公司一样。而后者可以浮动,各家公司根据不同情况有最大30%的费率浮动空间。
人保针对第二年在人保续保的客户,第一年续保可以享受到10%的费率优惠,第二年续保则可以享受到20%的优惠,第三年可以享受到30%的优惠。
就高额第三者责任险来说,由于新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与之配套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实施,使得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赔偿比过去提高了一倍,这也意味着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对于死亡赔偿也相应地提高了一倍。加上其他赔偿条款的更改,保险公司的理赔成本也因此得到了提高。
“赔款的金额上去了,但按照保监会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可以在10%的范围内调整保险费率的政策来说,实际上保险公司可能有亏本风险的。”上述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因此,保险公司就从核保上直接拦住,现在上海的大部分财险公司50万的保单都不接受,只接受最高20万保额的保单。
事实上,占据上海车险市场近半壁江山的上海人保,自2003年1月车险费率市场化以后就一直在寻求变革之道。最近的一次调整则是在6月下旬,对车险价格从下述三个浮动系数进行调整:一是出险次数系数;二是驾驶员驾龄系数,三是客户选择指定专修点的适当上浮费率。
“险情”
“上海车险市场局势不明朗,”天安保险公司上海业务总部业务管理部副经理刘慕惠告诉记者,目前上海车险整个市场正处于一个盈亏平衡点。在对第三者责任险的具体实施日期和条款都没有明确的情况下,上海车险市场以后的走势都不能有相对完全的定论。由于保险的滞后效应,究竟费率提高后保险公司车险业务亏损局面能否得到好转,刘表示暂时还看不出。
“现在属于过渡时期,各家公司可能都在研究第三者责任险的定位问题。”大地财险北京分公司毕欣告诉记者,因为车险是最符合大数法则的险种之一,要经过精算技术的测算,才能体现出一个产品真实准确的盈亏情况。如果就目前只是根据保额的高低来决断一份保单对保险公司的风险,似乎并不科学。或许,这也正是上海人保此番大胆尝试的一个理由。
毕欣认为,对保险公司来说,目前应该积极应对,想出办法,争取能够把现在市场上已有的需求通过费率杠杆的调节作用吸纳进来,而不是简单依靠限制来对待。
“上海人保的新产品应该是在慎重考虑之后做出的决定。”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在“道交法”出台后,强制保险的条例和条款一直没有出台,而商业保险作为强制保险代行其责。保险公司应该充当怎样的角色,承担怎样的保险责任,和费率体系如何调整都是非常现实和需要迫切解决的。“希望各方面赶紧研究这个过渡期里暴露出来的问题,千万不要把问题都落到保险公司身上,因为仅仅依靠保险公司是担当不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