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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行行长马蔚华透露,招行正在积极申请成立基金公司,准备开展基金业务,并已经做了一些相应的准备工作
周三,央行召集国有商业银行有关负责人及银监会、证监会有关人士讨论商业银行发展基金业务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问题。虽然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曾在今年6月对此早有预热,当时透露正在酝酿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的思路,但是本周消息甫一传出,对各界的震荡至今余波未平。一时之间,市场将目光聚焦于监管层何时正式放行银行设立基金,而各方专家则从监管角度指出分业监管面临挑战,呼吁协调监管机制尽快出台。
在这场颇为吸引眼球的创新改革中,四大行十分自然地成为人们心目中首吃螃蟹者。而就在这时,招行行长马蔚华一语,在业界显得更为响亮:招行正在积极申请成立基金公司,准备开展基金业务,并已经做了一些相应的准备工作。政策尚未放开,银行已在暗战?现实的困难是否仍然存在?
四大行将首批获准设立基金公司?
除了监管层,周三的与会者并未出现股份制银行的身影。会议还明确指出,商业银行,尤其是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几年来通过开办基金托管和代销业务,在人员培训、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技术支持等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按照现有的监管框架和法律规定,通过人民银行、银监会和证监会的监管协调,可以在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业务与商业银行的银行业务之间形成“防火墙”,做到风险隔离。
市场人士据此认为,四大行将成为首批获准设立基金公司的银行。
而招行基金托管部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基金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近年来新兴的一项中间业务,就托管经验来说,一些股份制银行入行的时间和四大行比起来,最多也只有1—2年的差距。因此在起步上,两者的差距并不大。
“而目前银行主要就是在托管和代销上参与基金业务,在基金的具体运作上,比如产品设计等方面,两者又都缺乏实战的经验。”该人士表示。
该人士进一步指出,虽然在资产规模和网点上,股份制银行与四大国有银行存在差距,但在规范和灵活经营上,却未现差距。
另一家股份制银行基金托管部负责人表示,在基金托管业务上,股份制银行也有区别,有的起步较早,而有的到现在还没有拿到基金托管的“牌照”。但该人士也认为,“在市场准入上,银行应是平等的。”
银行倾向自设基金公司
虽然银行设立基金公司尚未进入实质阶段,但此次央行会议已经触及下一步发展的很多核心问题,其中涉及到组建模式的几种选择。
此前据媒体报道称,在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方案中,一共有三种模式:参股、控股或组建新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原则是:法人分业、集团混业、功能监管。
据接近四大行的一位基金公司资深人士透露,四大行总体倾向于自建基金公司,除了受传统的“大而全”观念影响外,还与自身利益的整体规划有关。
该人士同时指出,自建基金公司也有稳定性的考虑。他表示,除了一些实力较强的基金公司外,目前我国大多数的基金公司都存在人员流动性大、缺乏稳定的职业团队的问题。所以,银行欲自建基金公司,买团队的效果是最为立竿见影的。但是,买好的团队,一方面好的基金公司未必愿意卖,即使愿意卖了在价钱上又较难谈拢,另一方面,买以后如何更好地整合也是银行必须解决的问题。
“所以,银行欲稳固地建立起自己的基金公司,也只能招募专业人员,从零做起。”
基金业获得发展机遇
在商业银行成立自己的基金公司后,市场的疑问是,商业银行是否将会只专注于销售自己的基金产品,而不再会代销其它基金公司的产品,这是否将对基金公司现有的以银行渠道为主的销售方式带来很大冲击?
博时基金管理公司副总裁李全对此持乐观态度。他表示,从大的方面讲,现在银行的客户包括机构和个人,二者的理财需求日益丰富和多元化,商业银行作为一个综合性金融服务机构,也会尽可能地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具体到基金理财产品上,商业银行也会向客户提供品种齐全、投资运作良好的基金产品,以满足市场的不同需求。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商业银行在个人金融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李全表示,商业银行正式进入基金业,市场将多一个竞争主体,行业的竞争无疑将更加激烈,但对于整个基金行业却是好事,行业内现有的基金公司在投资管理方面有较强的能力,而商业银行以后设立的基金公司在基金销售上具有一定优势,二者之间的关系是既竞争又互补,从而不断提高整个基金行业整体的竞争力。
李全同时认为,对于投资者而言,这也是一件好事,因为基金公司只有不断地提高投资管理和服务水平,才能在未来更为激烈的竞争中更好地立足乃至发展壮大,这无疑有利于投资者在投资基金时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