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国务院近日对食品监管各部门发布食品安全信息的职能做出了明确规定,各地正在逐步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农业部门将负责发布有关初级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检测信息;质检、工商、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4个部门联合发布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并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
目前,广东、辽宁等地已开始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并提供查询服务。发布内容包括食品安全质量监测和监督抽查结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成果,重大节日、活动前和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案件的统计、分析结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