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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民工短缺的调查报告》后,“民工荒”一词频繁出现在各种媒体上,围绕这一现象的讨论也以极为密集的形式出现,从东南沿海的发达城市到内陆省区,一时间“民工荒”成了经济热点问题。但是,仔细盘点之后,笔者非常遗憾地发现,所谓的“民工荒”现象完全是一个充满歧视性的集体“无意识”炒作,目前试图分析和破解这一现象的许多逻辑更是令人感觉非常荒唐。
“用工荒”为何说成是“民工荒”?我们不否认,因为“工资待遇长期徘徊、劳工权益缺乏保障、企业用工迅速扩张、经济增长模式面临变革”等多种原因造成了我国局部地区严重的用工短缺现象。但是,必须反对使用带有明显歧视性语言的“民工荒”一词做概括。用工短缺就是用工短缺,这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所出现的必然现象。当一个社会整体解决了温饱问题以后,劳动者的就业需求值必然上升,低工资、低保障的“两低型就业岗位”必然面临淘汰。同时,当工业开始脱离低成本、粗加工的原始积累模式后,新型工业化进程必然造成一批中小企业的淘汰,如果,这些“准淘汰”企业没有能力提升自己的技术档次,继续沿袭旧有的生产方式,就势必要进行低水平扩张,使用大量的廉价劳动力来维持收益应付困局。这样就形成了用工短缺的矛盾,一面是“两低型就业岗位”已经无法吸引更多劳动者,一面是大批“准淘汰”企业对廉价工人的需要量大增。这是正常现象,市场所缺少的是廉价工人,而不仅是指民工,所有纯粹出卖体力和毫无技术专长的廉价工人都包括在内。在文件中使用“民工荒”一词来概括用工短缺现象非常不当,这样就等于政府的劳动部门公开承认民工就是廉价工人。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农民?民工者,农民工也。指民工为廉价劳动力,实际上就是指农民。据统计,中国目前有7000万至8000万的农村外出劳动力;同时,目前有5000多万的下岗、失业职工和城市低保收入者。两者数量相当,都是原始工业化企业所寻求的廉价劳动者,但是,为何只说“民工荒”呢?农民的劳动真的廉价吗?这样的疑问,必然涉及到另一个问题,中国的现代化之路是否非要由农村来支持城市,把农民作为廉价劳动力来发展工业?回顾历史,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加快我国工业化发展步伐,赶上西方发达国家,做出了以牺牲农业利益,从而更快发展工业的决定(包括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这种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剪刀差”思路,现在并没有彻底改变,“减征农业税”等措施为解决“三农”问题而采取的策略性手段,并没有从根本上纠正“以农补工”的思维模式。所以,当“用工荒”出现的时候,就自然想到了农民,想到了民工。高喊“民工荒”者不仅对农民有一种文化歧视,更有一种用歧视逻辑来进行制度安排的潜在倾向。
解决“民工荒”究竟是要拯救谁?“用工荒”的问题既然已经提出,那么就必然面临破题。破题之道似乎很简单,就是增加工资、提高福利,但是,这个谁都知道的粗浅道理,在现实中却无法走通。因为,劳动力的价格和福利是由企业的效益决定的,长期以来,许多地区主要依靠技术含量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实现经济高速增长。企业只赚一点“人工钱”,依靠压低工资、减少福利投入实现低成本,以此赚取利润。提高工资,改善福利将出现企业亏损和破产;拒绝提高和改善,企业面临关门。短期看,通过政府干预,似乎可以缓解矛盾,但从长期看,必然使加工业落入“低技术扩张”的陷阱。因此,“用工荒”根本就不值得拯救和干预,这是市场对陈旧企业的自然淘汰,应该顺应这个经济法则去对社会的经济结构进行自然调节。
“伪问题”为何引来“真”讨论?“用工荒”原本就是一个错用概念的“伪问题”,但是,现在这个“伪问题”却引来了大家的“真”讨论,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如果,一切因“城乡户籍”造成的歧视性制度不消除;如果,“户籍身份”所造成的就业者地位不平等依然顽固存在;如果,不从文化层面彻底消除“外来工”、“民工”等等歧视性的称谓;如果,继续实行城乡有别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那么,这种空耗精力、文不对题的“伪问题”依然会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