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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要GDP 但更要民主--对国企改革及郎咸平观点的一些看法
[编者按:我们承认资本的作用,珍惜企业家的作用,但资本不能拥有特权!对社会做贡献的并不仅仅是企业家,还有广大的劳动群众。因此,在权利上大家都是平等的。学术和舆论的问题还需用学术和舆论的方法来解决,你也可以写文章来反驳和捍卫你,不能动不动就诉诸法律,以资本和财富的实力来压人。象格力电器董事长诉仲大军案,一张口就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50万元!这是一种财富的显示和严重的人格不平等。我国的一些企业家如果继续这样做,是会引起社会极大反感的。]
中国有句名诗,叫“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中国的改革问题就象庐山的一片迷雾,国内的专家学者们往往置身其中迷失了方向,反而不如置身其外的学人看得清楚。用这句诗来描述最近爆发的郎咸平争论,是很贴切的。在这个时候,国内的学者要认真学习境外学者的一些研究,不要轻易认为人家是外行,不了解国情。特别是郎咸平被告案,所暴露的不仅是国企改革理论和思路的问题,更有民主改革进程的问题。目前国内的一些做法[如格力电器董事长诉仲大军案]已经背离的学术讨论和民主讨论的原则,走上了一种强权与压制的道路,这不能说不是民主法律缺失的结果。
最近发生的格林柯尔董事长顾雏军状告香港大学教授郎咸平案,如同前一时期格力电器董事长朱江洪状告北京大军经济观察中心主任仲大军案一样,在中国社会引起轩然大波。近年来,知识界的学者纷纷被资本人士和政府官员告上法庭,继《炎黄春秋》杂志主编吴思被告之后,仲大军、温铁军、陈桂棣、郎咸平等接连被告。并且,在法院的审理上,学者往往败诉,如吴思案、仲大军案,都已经败诉。这种迹象已经需要中国社会引起警惕。
一、学术的问题要用学术方法来解决,言论的问题也要用言论来解决,
国有资产的命运正在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国有资产的命运到底如何,这是全中国人民普遍而共同关心的大事,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要合理,要达到合理公平,就必须讨论研究,就必须有学者和公共舆论的参与。国有资产的去向不能在黑箱里操作,人民有监督权和知情权!
但现在,为什么公共学者一出来说话便要遭到企业界人士的法律诉讼,并且大都败诉呢?这说明当前我国的司法界存在着严重的漏洞,说明我国法律的不健全使司法界有可能成为不法资本的保护者。因此,我们呼吁中国的法学界立刻行动起来,针对吴思案、仲大军案、温铁军案、陈桂棣案和郎咸平案例进行讨论,在司法内容中增加对公共舆论权利保护的内容,增加言论自由的权利及对资本监督的作用!增加对公共知识分子的保护!
学者毕竟是站在公众利益的立场上,对企业界发生的事情进行研究、观察和评论,如果学者发现企业界的一些做法不符合法理,或有违公平,学者是要站出来说话的。特别是有些研究和言论是属于学术讨论范畴的,尽管会与企业家的利益发生冲突,也不能轻易诉诸司法手段。如果中国的法律是一个保护资本家的法律,而不是一个捍卫民众语言权利的法律,那么,中国的学者们只有象仲大军先生那样在一审过程中被判败诉。这种现象反映的实质问题是:当前我国言论的空间空前狭小!言论自由空前弱小!如果这种状态持续下去,将是公共利益的悲哀!
在这里必须搞明白的是,学者的研究和评论肯定不会百分之百的准确,但他们必须拥有质疑的权利和舆论的空间。我国的新闻舆论制度和法律要保护这些公众舆论空间。
仲大军一审败诉案是一个危险的迹象!郎咸平案更是需要关注。如果中国的公众不在这个时候站出来,声援这些公共学者,那么,中国的公共利益的命运将可能是如同这些学者一样,是悲哀的。
二、尽快完善法律建设,给舆论权利更大的空间
为此,我建议在中国法学界增加和修订有关法律的同时,倡议中国社会发起一个声援和支持郎咸平先生的活动。中国不能成为一个资本横行的国家,即使是小民百姓也应该拥有他的合法合理权利。我们承认资本的作用,但资本不能拥有特权!资本不能横行!尽管郎咸平先生的研究不会百分之百的正确,但我们必须尊重他的言论权利。
当前国企改革中存在主要问题是:政治改革严重滞后,部分政府官员与企业官员腐败无能或者严重堕落,将国有企业往往一卖了之,民主的氛围相对缺失,劳动权利极其薄弱,对权力与资本的制衡力量相对弱小,在这种政治机制下进行国有产权改革,往往出现“掠夺行为”。郎咸平案之所以在中国社会引起巨大反响,它真正暗示的是当前国企产权改革实践中的问题,是普通平民与既得利益集团的矛盾冲突。中国要避免权贵私有化和非民主私有化的道路,要在国企产权过程中平衡好广大职工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并且要防止出现俄罗斯那种工业和金融寡头尾大不掉的现象。
三、仅有物权的保护和产权的改革是不够的,还要有民权和劳动权利的建立
另外我还要指出:当前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根本障碍是政治改革滞后,在中国,仅有物权的明晰是不够的,还必须有民权的清晰。如果仅有产权的确定和物权的保护,而无民权的确立和保护,那就是一种畸形改革,那就是一种权利和力量的不平衡,那就会导致资本过于强大,而劳动过于弱小。因此,中国的改革必须是配套的改革,偏重哪一端都是不可取的。这些年里通过修宪和各项措施,对私有财产权给予了许多保护和强调,但人民大众的基本权利即公民的基本权利仍然缺失,特别是普通平民的权利被严重忽视。改革越深入,官权和资本的权利越强大,普通民众的权利越弱小。这种力量的失衡,将导致整个社会发展的失衡。
俄罗斯私有化的彻底是因为俄国政治改革的彻底。相比较之下,中国的市场化必须有民主化相配合,如果没有民主化相配合,中国的私有化越严重,社会问题会越严重。如果不从政治和经济两个角度看问题,就搞不明白为何中国的产权制度改革问题重重。中国今天有几个学者弄明白了这其中的关系?(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主任 仲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