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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屡次点评“霸王条款”却无功而返之后,中消协表示将“借刀”惩治“霸王条款”。中消协称,对于拒不整改的企业,要转请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据9月27日《北京娱乐信报》报道)
中消协的负责人告诉媒体,中消协将主动向行政主管机关汇报情况,提出建议,强化对不平等格式条款的强制性规范,严肃处理对不平等格式条款拒不改正、推延推委的经营者。原来,中消协“借”来的这把“刀”是行政权力。
中消协评点“霸王条款”“掷地无声”之后,人们清楚地看到了消协在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过程中的“无力感”。于是,人们更加强烈地期望有这么一个力量强大的“英雄”横空出世、站在消费者身前抗击蛮横的“霸王条款”———并且,人们往往以为,这个“英雄”应该是政府行政机关。面对霸气十足、死不悔改的“霸王企业”,人们渴望着政府行政权力的介入,热切地盼望着行政权力能够摧毁“霸王企业”的垄断权力、给消费者一个迟来的公道。
中消协有意无意间顺应了人们的愿望,主动向政府行政主管机关“借刀”,期望凭借行政权力的仗义出手撼动“霸王条款”。
然而,我总觉得,中消协的“借刀”之策并非是个好办法。期望以行政权力之“刀”根除“霸王条款”,似乎多少有点幻想的色彩。
首先,这把“刀”不一定借得到。中消协虽然有心借“刀”,但行政主管机关却未必乐意。“霸王条款”的制造者虽然是电信、邮政、银行、汽车、房地产开发等行业的企业经营者,但给足他们制造“霸王条款”底气的却恰好是“行政主管部门”。
再者,借来的“刀”未必就一定好使。严格说来,市场交易中的行政权力不是一把“刀”,而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能保护自由平等交易的市场法则,也可能破坏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市场经济的规则告诉我们,真正能够从根本上消除“霸王条款”的宝刀不是行政权力,而是消费者集体“用脚投票”的力量;将一盘散沙的消费者聚合为有组织、有声音、有力量的利益相关者群体,这是根本所在。
因此,中消协应该走“去行政化”的改革路径,从依赖行政权力转变为充分聚合民间力量,将分散的消费者组织成一支能够集体“用脚投票”的大军———有此利器在手,“霸王条款”又有何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