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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金陵晚报》报道,昨天,一位医药代表主动与记者联系,向记者披露了一般药品从出厂价一直到消费者手中时的零售价的定价潜规则:出厂价×5×1.15=零售价,而这个最终零售价全部都经过了当地物价部门的审定。
“进”医院要用钱铺路
这位医药代表说,他进入这个行业之前还不怎么了解内幕,但是自从当了医药代表后,才算明白了其中黑幕。他说,为了让药品进入医院,他必须首先跟院长打交道,请院长出来玩,请院长吃饭,这些都是小打小闹,最重要的是用钱铺路,没有两三万元甭想将新药品进入医院。进入医院后必须“走临床”,即让医生开药。医生在药方上开了药以后,患者未必在医院买药,患者有可能在一些大药房去买,相对便宜一些。这样,就可能造成“跑方”。“跑方”的结果就是医生自己记下的与实际的不一样。
为真实计算出医生的开方量,还要通过药房“统方”。不然,他根本不知道该给各个医生多少回扣款。有一次,一名医生给他报出120盒的开方量,实际统计得出只有8盒!医生将药开出,销售完了,他必须尽快将款回笼,因此医院财务也要打点。
物价部门参与“涉黑”
记者问,这些打点的钱从哪里来?他说,其实,医药定价多数都有一个公式即市场零售价/1.15就是给医院的批发价,医院的利润就是15%。他从厂家拿到的价格就是批发价的20%,即所谓的“20扣”。零售价/1.15×0.2=出厂价,这就是医药行业药品定价的潜规则。但是也有个别药品回扣率会更高,甚至连“10扣”都不到。
“这个价格定得这么高,是医院定的还是厂家定的?”该代表称:药的零售价全部由物价部门核准,没有物价局在价目表上盖章,到哪个医院都不行。经过物价局核准的药价,居然比出厂价翻了5倍以上,为什么会这样?中间有什么问题?他意味深长地笑笑,为什么会核准,这要问相关部门的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