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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0月5日电(记者 张建平)我国银行业已形成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互相并存,功能齐全、形式多样、分工协作、互为补充的多层次机构体系。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统计表明,截至8月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已达29.7万亿元,占我国全部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90%以上;全国共有各类银行业法人机构3.5万多家;另外还有199家外资银行营业机构、216家外资银行代表处和遍布城乡的邮政储蓄机构。
去年底,国务院决定首先选择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试点,向两家银行注资450亿美元,提出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将两家银行改造成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今年8月26日和9月21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成立,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拉开了大幕。
在农村信用社改革方面,国务院去年决定在8个省、市进行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试点。今年9月,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扩大到29个省区市。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总体要求是“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改革的重点是改革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
中小金融机构改革也取得明显成效。从1986年7月重新组建交通银行至今,我国已成立了1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不久前新开业的浙商银行)。1998年6月,我国依法关闭了海南发展银行,现有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截至今年8月,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总额为4.28万亿元,占商业银行资产总额的19.5%。
从1979年开始,各地陆续成立了数量众多的城市信用社。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为规范经营行为、防范金融风险,在清理整顿、联合重组的基础上,城市商业银行开始组建。截至今年8月,全国共有城市商业银行112家,存贷款总额分别达到1.25万亿元和8594亿元。
此外,我国还设立了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一大批非银行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