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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我国汽车“包修、包换、包退”规定日渐成熟,目前已进入立法程序,可望近期出台。继手机等商品实行“三包”后,汽车这一事关越来越多消费者利益的大件商品终于要被纳入“三包”了。
出台“三包”规定迫在眉睫
随着汽车销售日趋火爆,家庭购买目前已占到销售量的50%以上。其中北京、上海两地私人购车更是占到销售总量的60%左右,部分中小城市的私人购车也呈增长趋势。
汽车作为大件特殊商品,一直没有纳入政府管理的商品“三包”范围之内。但是,伴随汽车进入更多的家庭,由汽车质量、维修服务、零配件质量引发的纠纷已经成为众多商品投诉的热点之一。个别经营者有意利用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位,规避更换、维修、退货责任,用户对此颇有怨言。有关数据显示,2003年全国消协共受理汽车投诉5651件,比上年的3919件增长了44.2%,今年上半年有关汽车质量的各种投诉更是增势不减。汽车“三包”的出台与实施迫在眉睫。
“汽车召回制度已经出台,近期已有多个厂家主动实施了召回。需要指出的是,召回对象主要是针对‘存在系统性缺陷的汽车’,而‘三包’的对象是由于随机因素导致的各种偶然性缺陷汽车。因此,‘三包’是解决眼下汽车消费投诉的当务之急。”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说。
据悉,为推动汽车“三包”政策尽快出台,相关部门也在积极推进。比如,公安部规定:如果因质量问题更换同等型号汽车,携厂家证明,用户不再交纳任何费用即可直接办理变更手续,因质量问题更换发动机或车架的用户也可照此方法直接办理。国家税务总局也明确规定:对因质量问题需要退回厂家的车辆,消费者可凭生产厂家证明到税务局办理相关退税手续;因质量问题发生换车行为的,可根据所换车价的高低补税、退税,然后重新办理变更手续等。
汽车“三包”尚有难题待解
尽管汽车“三包”政策日渐明晰,但仍有业内人士担心,汽车“三包”政策的施行可能遇到一个致命问题,那就是汽车质量的鉴定。目前国内的汽车鉴定机构比较少,而且费用贵,程序繁。当汽车发生质量问题时,一般只能由生产企业自行检测鉴定。厂家往往可以借口油品劣、路况差等理由推卸责任,其客观性、公正性很难得到保证。因此,确认检验机构,以及检验机构是否权威中立、检验标准是否科学周密,将直接决定着“三包”能否有效实施。
其次,汽车“三包”所涉及的取消登记、记录的手续也比较繁杂。还有,相关检测费、交通费、租车费和误工费怎么计算?对进口汽车怎么“三包”?这些问题涉及工商、税务、交通、公安、质检等许多部门,其解决需要相关政府部门未雨绸缪、通力协作。
与普通商品相比,汽车产品的特殊性决定了对其实施“三包”会遇到比较复杂的情况。这些问题也正是汽车“三包”规定千呼万唤难出来的主要原因,它将直接考验着将要诞生的“三包”规定。
让“三包”能切实维护用户权益
汽车“三包”涉及消费者、经销商和厂家三方的利益。但它的出台,消费者无疑是最大的受益者。据了解,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家用汽车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应该承担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都作了详尽规定。
刘兆彬说,对汽车产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是经营者对消费者应尽的一份合同责任,是一种约定义务。它的实施,将会给消费者维权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但它的实施必须同时兼顾消费者和经营者利益,探求多方利益的平衡点,这样才能让“三包”成为厂家和经销单位的自觉行动,才能更有效地促进企业改善生产经营管理,切实提高汽车产品质量。
汽车“三包”毕竟在我国史无前例。我们在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还要认真地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切实解决法律支持、消费环境和厂家的认识、操作等问题。否则,即使出台了“三包”规定,解决汽车质量纠纷的效率也会大打折扣。刘兆彬说,只要汽车厂家、经销部门、消费者和媒体多方及时进行良性互动,相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权威公正,汽车“三包”就一定能成功实施,汽车用户的权益一定能更好地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