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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长假结束后,回到办公室的南京“一佳”公司财务经理李军准备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税务局为计划下月出国的总经理开具一张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这是放假前总经理再三交代要办的事。就在他准备停当要出门时,放在办公桌上的蓝色电话机突然响起来。电话是税务部门打过来的,对方告诉他,南京近期将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申报制,即税务部门会给每一个纳税人建立纳税档案,而且给每一位纳税人开出个案完税证明。
“一佳”公司财务经理李军可能并没有完全意识到。他于长假后接听的第一个办公电话不仅意味着将给财务人员带来“实惠”———他(她)们以后就不用为需要完税证明的领导或员工一次又一次地跑税务局,而且给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发票的举措在全国也是开了先河。
这是一种伟大的尝试,同时意味着一个新的纳税时期的开始。
政府欠纳税人一张税票
在去年中国财税论坛上,与会代表就曾向国家税务总局官员和税制专家提出了尖锐的质疑。其中之一便是直指税务部门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却不给完税凭证,即完税证明。与会代表说:“我们无法证明自己是纳税人,也无法证实自己到底交了多少税———因为我们从来没有拿到过一张完税凭证。”
政府欠了纳税人一张税票,这是一种无法回避的事实。
长期以来,个人所得税都是实行“代缴代扣”的征收办法。也就是由发工资的单位统一从工资中扣除,工资条当中也专门设有“个税代扣”这一项,问题是扣完税之后,税务局并不会给纳税人一张完税发票,而是给纳税人单位开具一张总的完税票证,缴税人对当月缴了多少税或者累计缴了多少还是一头雾水。
这几乎成了一种惯例。存在自然有其存在的理由。地税部门的解释是,如果每个人都开具完税票据有些浪费。一是多数人用不上这些凭证,二是地税却还要打印这些凭证。
当然,纳税人“较真”一张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凭证并非仅仅为确认自己是纳税人的身份,问题的实质是,这种传统征税手段的落后,对纳税人存在着信息不透明、手续不完善的弊端,同样也存着个人所得税流失较严重的现象,因此受到众人的质疑也是一种必然。正如著名演员濮存昕所言:有好制度就有好人,没有好制度,好人也会变坏人。从某种意义上讲,税务征收手段的滞后给偷漏税款者“创造”了可乘之机。
个税发票其实就是“信用”
以前常被忽略不计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现在的作用日显重要。特别是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发展,完税凭证成为评价个人纳税信誉的惟一证明。
在税制比较健全的国家,企业及个人的资信、信誉非常重要。公民都有信用档案,是不是完税、有无偷逃税行为都记录在案。因此,完税凭证几乎可以用来证明任何纳税人想证明的事情。再如可以用完税凭证向银行申请贷款,因为它表明纳税人具有偿还能力。还可以凭借完税凭证去申请、选择信用卡,因为它可以表明对透支额的偿付力度。还有,完税凭证可以表明纳税人的诚信,按时足额缴纳税金的人,显然可以信赖,能够合作。
现阶段,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发票主要用于入境、贷款、求学时一个必需出具的信用资质材料。退一步说,以前纳个税只是少数“拿高工资人”的事,而现在成了多数人的事。因此,建立公民信用档案已显得刻不容缓。
“全员申报”首现南京
历史的车轮势不可挡。
时间到了2004年国庆,南京地税局一直“秘密”推行的个人所得税“全员申报”的桅杆露出了地平线。饱受非议的“只缴税,不出税票”的事实也将成为一去不复返的历史。
记者从地税主管部门获悉,南京市所有纳税人不仅可以拿到税票,而且每位纳税人将拥有一个完税账号。目前,该征收系统已进入试运营阶段,最快下个月将正式为纳税人开票。
这是一大步,对税制改革来说,具有里程碑意义。
这种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出的“全员申报”制度,说的更清晰一点,这是一种运用电子网络的税务征收模式。据悉,该模式具体是先由征收部门给每位纳税人设立明确的个税纳税账号,只要一查账号,公民有没有纳税、累计纳税情况就一清二楚。这样可以明确纳税的权利、义务,增强纳税意识。
这是电子时代的又一硕果。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出具难的问题就此迎刃而解。
这同时也健全了公民的社会信用保障体系。纳税人在查询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随时打印完税凭证。特别是纳税账号采用实名制(录入个人身份证证号),此举就把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联系起来,有偷漏税、违规使用发票的都可记录下来。
值得一说的是,“全员申报”制的推行将改变以往个税的征收模式,以前为防止高收入者偷漏税款而建立的“重点监测档案”作用将不再明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教练员、演员、模特、律师、会计师、经纪人、医疗机构副主任以上医师、建筑工程承包人,以及包括电信等重点行业的13类高收入人员为重点纳税人。这部分高收入人群在建档之后,就可以一一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而一旦启动新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系统,“重点监测档案”将被兼容。
“这种‘一视同仁’的做法,无论对以前建档的纳税人或是普通纳税人都显得公平。”一位长期关注税制改革进程的税务人士这样评价。
“全员申报”与“绝漏”还很远
“全员申报制”出世和推广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然而是不是该制度执行之后监控个税税源的工作就一劳永逸呢?
这不过是第一步,后面的路还很长。
来自统计部门的数据显示,南京市个人所得税每年以40%的增长速度便是明证。这一方面得益于南京地方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是税务部门加大了征管力度。
但问题依旧存在。如果把税源喻成一条河流,税务征管就是防洪,现在堤坝是结实的,但并不排除漏洞和从漏洞流水现象的存在。如果把以前的“高收入者重点监测档案”看作是对危险堤坝地段的一种防护,现在的“全员申报制”则是在堤坝上装上了电子监控录像机。
据悉,“全员申报制”仍执行“代扣代缴”,但“实名制”却能堵上第二、第三职业者个税流失的漏洞。因为该系统在南京地区联网,只要单位进行了申报,电脑系统就真接将纳税人收入进行累计,继而计税。问题是该系统在全国范围内联网还有许多路要走,同时征管部门要把好“代扣代缴”单位这一关。
当然,如果也能从制度上鼓励纳税人自觉完全申报,那对“堵漏”工作将大有益处。据悉,上海购买商品房时,政府就曾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给予相关的优惠,即市财政出钱对购房者原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进行返还。尽管根据法律权限,税收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均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地方政府和地方税务机关无权自定税收优惠政策及扩大有关政策的适用范围,对于上海的做法国家税务总局的官员表示是错误的,但这种思路却是可以借鉴的。
附件一:个人所得税究竟怎么扣
我国个人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采用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每月工资、薪金减去费用扣除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我国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为800元人民币,南京市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交通费、洗理费、书报费、市内误餐补贴费、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贴费、奶费、煤火费等各种补贴共计为400元人民币,所以目前南京市个人所得税的实际起征点为1200元人民币。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0元的部分按照5%税率交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按照10%税率交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按照15%税率交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按照20%税率交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按照25%税率交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按照30%税率交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按照35%税率交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按照40%税率交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000元的部分按照45%税率交纳个人所得税。
以一个月收入3000元的纳税人为例。应纳税款部分为3000-1200=1800元,1800-500=1300元,500×5%=25元;1300×10%=130;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25+130=153元。
需要说明的是,部分单位在年底发放第13月的工资,该工资是不扣除费用而直接计入当月的纳税所得额的。
附件二:代扣代缴“拿”2%手续费
根据国税发【1995】第065号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但由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这里提及的“扣缴义务人”是指单位,而非单位的会计人员。不难看出,此举意在鼓励“代扣代缴”单位把好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