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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初,央行行长周小川的一番讲话,让亚行等境外机构苦等多年的心愿有望成为现实。
周小川在出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秋季年会时透露:允许部分国际金融机构在国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工作已进入方案论证阶段。人民银行新闻处称,由于该方案尚处于论证阶段,目前不宜对外透露有关内容。
首先对外资金融机构开放
其实,该项工作在今年中就已经有了重大进展。
其时,国务院明确由央行牵头制定《允许外国金融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的管理办法》,并由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共同完成。央行和财政部的两个专职负责机构分别是: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债券处和财政部金融司。在正式的管理办法出台后,国际机构可以向人民银行提出发债申请。在最初阶段,该市场将先向亚洲开发银行等境外金融机构开放,其后,再逐步向具有一定信用等级的企业机构开放。
相关监管层人士说,允许境外金融机构到中国发行人民币债券,最初的原因是由于某些国外金融机构在中国的信贷额度已经用满。财政部的官员介绍,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境外非盈利性金融机构,对会员国的信贷额度实行贷款余额控制,例如有的银行对中国的信贷余额上限为150亿美元。
而记者致电亚洲开发银行马尼拉总部,其财务助理Juanito Limandibrata说,中国的某些企业无法拿到外汇额度,亚行到中国发行人民币债券是为了满足这样一些项目的资金需要。
虽然允许外资机构在中国发人民币债券清楚地表明了监管层开放资本市场的决心,但监管层对于这项前所未有的工作依然保持着高度的谨慎。这种谨慎不仅表现在对发债主体的限制,也体现在对投资主体的严控上。
消息人士透露,发债主体需满足的基本条件是:信用等级在AA级以上,募集资金的用途只能用于国内的项目,而不允许跨境使用。
在信用评级方面,监管层更倾向于招纳穆迪、标普等国际知名机构来进行,而国内的评级机构可能与本项工作无缘。
同时进行的另一项工作是,为了加强风险控制,外汇管理局正在研究对募集的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如果出现项目的收益无法支付债券利息的情况,将允许这些机构从国外调集资金结汇成人民币后补偿差额。
对于境外机构颇为关心的收益汇出问题,外汇管理局的一位人士说,在收益的汇出方面不会给予限制。境外机构发债后的收益主要来自贷款和发债的利息差额,根据相关规定,这项收益属于经常项目,只要经过核准就可以购汇后汇出。
亚行将首发10亿元
这项利于资本市场双向流动的工作,激起了亚行、国际金融公司等境外机构的浓厚兴趣。他们相信“凡是在中国金融监管下的外资行都有可能成为发债主体”。
亚行的Juanito Limandibrata说,2002年9月亚行(ADB)向中国监管层表达了发行人民币债券的意愿,当时中国政府给予了积极的反馈。在随后长达两年的时间里亚行与中国有关部门一直在进行谈判。虽然迄今尚有很多具体细节尚未确定,但可以明晰的是,中国政府正在努力向国际标准靠拢。
他介绍:“亚行在中国首次发债的总额度预计是10亿人民币,全部用于中国国内的开发项目。”
而对于债券的期限,Juanito Limandibrata透露,由于具体项目没有确定,所以债券期限还无法明确,但一般应在7到8年间。在利息方面,他认为:“在ADB的信用评级是AAA级的情况下,可能会得到国内更多投资者的认同,其利息与中国的国债利息应该是接近的。”
对于债券的认购,ADB表现了足够大的胃口,希望在中国发行的人民币债券可以通过QFII吸引全球的投资者。
目前,一个未得到央行正面认可的说法是,对于这些有别于中国债市现有品种的债券,将可能作为金融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主要的购买者应该是商业银行。
中信证券的一位部门负责人说,由于境外机构在中国发售的债券相对中国的债券市场而言总额不大,所以对债市的影响不会很大,而鉴于国外机构良好的信誉,销售应该不成问题。目前,他们已经与亚行和国际金融公司等有所接触,希望能够成为这些机构的债券承销商。
而亚行等国外机构也同时表示,“当地有丰富经验的券商都有可能成为我们的承销商。”
但另一方面,市场人士也表现出了某种担忧:通过发债来募集资金势必提高融资成本,那么这些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是否也会水涨船高?
财政部的一位官员说:“不会提高。”他表示,亚行等金融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其主旨在于支持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因而其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要低得多。
但有着浓厚热情的国际机构也不乏冷静。世界银行驻中国代表处对外事务部表示,目前世行还没有在中国发债的打算。
但不容否认的是,鼓励资本市场的开放,对于中国的债券市场及境外机构而言,“提供了一个标准,很多国外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这样的一种方式来了解中国市场。”亚行Juanito Limandibrata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