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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基金业终于找到了一个证明自己真实身份的机会。9月28日,宝钢增发280亿的方案在临时股东大会上如期高票通过了。这个结果表明,曾经表示抗议的基金们基本都采取了或妥协或观望的态度。毫无疑问,这次事件将成为中国股市上一个内涵丰富的典故,被人们不断地提起和引用;同时,作为资本市场总导演的股民们也可以果断确定基金业应该扮演的角色了。
在得出结论之前,让我们先来回顾一下基金们在宝钢增发事件中的表现。8月12日,宝钢出人意料地公布了280亿元巨额增发的方案,基金们表示激烈反对,这种态度成为了不久前股指巨幅震荡的重要因素之一。
之后,宝钢在上海举行“反向路演”。基金经理们从四面八方奔赴上海郊区进行考察。考察的焦点在于增发后将收购资产的盈利能力。事后看来,这次所谓的路演与其说是盈利能力考察,不如说是宝钢与基金们利益博弈的第一回合,考察的焦点也正是基金用于博弈的筹码。
其间,宝钢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分别带一队人马赶往各基金所在地进行游说。据悉,这些游说进行得都比较艰苦。但最终方案在股东大会上得以顺利通过了,这种转变使得游说过程中双方谈判的内容显得神秘起来。
僵持了一个多月之后,形势突然发生了逆转。就在距离宝钢股东大会召开只有约一个星期的时候,宝钢宣布调整增发方案,一是将向流通股东配售的比例从50%缩减到40%,二是将配售的比例从10:6调高至10:10。前者减少了近28亿元的公开募资规模,后者大大缩小了增发造成的新旧股东持股成本差距。对于被33家基金重仓持有的宝钢来说,这种调整无疑减弱了基金的抵抗情绪。
几乎是同一时期,证监会专门为宝钢增发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回函答复。该函对《证券投资基金法》第59条所规定的基金财产不得“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进行了解释,认为基金财产可以买卖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控股股东在承销期内担任副主承销商或分销商所承销的证券;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非控股股东在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这一解释为宝钢增发扫除了最大的障碍。它成功解决了巨额增发所需的数十家承销商和最大限度的基金参与之间的矛盾,也使得宝钢和基金之间的谈判迅速向前推进。当然,市场对这一解释的质疑之声不绝于耳,最大的疑问就在于解释行为缺乏法律的授权,并且违背了立法的原意。
基金们妥协了,在简陋地计算了一下增发收益和持股成本之后妥协了,正如它们此前多次向上市公司圈钱行为妥协一样。虽然人们不再感到意外,但却依然无法抹去由此带来的失望和悲伤。
显然,基金们没有代表这个市场持续发展的利益,甚至也未能代表它们身后那些以年长者为主的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正如它们此前未能像人们期望的那样稳定股指一样,它们也彻底打碎了受伤的中小投资者们寻找保护神的迷梦。眼前发生的一切,与人们记忆犹新的昔日庄家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隐秘游戏之间,很难说有什么大的差别。
为什么我们的基金业没能成为拯救这个市场以及散户们的英雄?对比美国共同基金业的历史,可以看到两者的差别不在于规模,也不在于操作理念或者水平。而在于历史背景的不同。美国共同基金真正飞速发展也是上个世纪90年代的事情,但是其发展的源头却可以追溯到1792年纽约的梧桐树协定。
这200年的岁月沧桑正是两国基金业产生天壤之别的关键原因。虽然近年来我国的基金业规模迅速扩大,但它们却面对着一个国企主导、股权分置和规则失范的市场。如同一头头笨重的大象走进了北京的小胡同,找不到鲜美的水草,也找不着北,处处碰壁,最终只能任人驱赶,无法成为市场的英雄。即便是这些基金本身,不也是带了国有标签的吗?它们与那些同样挂着国有标签的上市公司之间的故事,该如何才能说得清楚?
基金并不是股民们期待的“蜘蛛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