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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财经讯 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的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072元,同比增长11.4%,扣物价因素,实际增长7.0%。一季度实际增长9.8%,上半年实际增长8.7%。
在城镇居民收入中,居民家庭人均工薪收入536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8%,增加额占全部可支配收入增加额的78%;人均经营净收入366元,增长23.7%;人均财产性收入122元,增长19.8%,其中,出租房屋收入65元,增长54.5%;人均转移性收入1734元,增长10.0%,其中,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收入增长11.2%。
在城镇居民消费支出中,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5373元,同比增长10.9%,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6.5%。交通和通讯类支出增长20.5%,其中交通支出增长40%,车辆用燃料支出增长42%;食品类支出增长12.4%;教育文化娱乐服务类支出增长11.6%,其中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增长52%,教育支出增长9%,义务教育学杂费支出下降12%;杂项商品和服务类支出增长11.6%;医疗保健类支出增长11.2%,其中医疗费增长19%,药品支出增长2.5%,滋补保健品支出增长41%;衣着类支出增长9.3%;居住类支出增长4.6%;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类支出下降3.9%。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为1570元,同比增长16.0%。(摘自国家统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