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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女法官蒋庆在16年法官生涯中淡泊名利、刚直不阿、恪尽职守,堪称新时期人民法官的楷模。笔者对她的事迹感受最深的是她对为官之道的理解:
白云区人民法院推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领导爱惜人才,动员她参加竞聘,蒋庆总是推辞说:“比我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很多,还是请他们上吧!也许我干现在的工作更合适。”她婉言谢绝了领导的好意。为此,白云区法院副院长项嗣麒把蒋庆找来谈话,劝她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没想到,蒋庆立即回答:“项院长,您说得很对,但我认为,只想当将军的士兵也不是好士兵。在我的工作岗位上,只要公正司法,法官就是最大的官。”
蒋庆是不是应该服从领导的安排,主动应聘,担当起中层干部的职责,不同的人自有不同的理解。但是,她对官大官小、为官之道的理解,却是大大小小的“官”们所应该深思的。
公正司法,就是正直无私,依法办事。法大于天,法官作为法律的代言人,只要公正司法,不论其职位高低,都是威严崇高的。人们敬畏法官,其实是敬畏法律。
法官如此,其他部门的“公仆”们何尝不是如此?古人言:官者管也。为官一任,无论大小,都要管一方事务。而要管一方事务,既要拥有相应权力,更要承担相应职责。责任是目标,权力是工具。权力的大小,通常以级别的高低和管辖范围的大小而定,必定有一个的最高限度;而责任的大小,也以级别的高低和管辖范围的大小而定,而它只有最低的标准,没有最高的限度。所以,通常是以最高的限度限制一个人的权力,而用最低的标准衡量一个人是否尽职尽责。有的人,虽然级别高,权力大,可是他连法律、制度要求的最起码的责任也没有尽到,所以在群众的心目中显得没有分量,没有威信;有的人,虽然职位不高,可是他不仅完成了法律、制度所规定的职责,而且担负起了平常人在这个位置上所不能承担的责任,所以在群众的心目中显得特别崇高,深受敬仰。
尽职尽责的首要条件就是依法办事,公正无私。可是,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不能正确把握权力和责任的关系,只想到要权力,却不愿意担当应有的责任。为此不惜四处钻营,跑官要官,争官买官,一旦职位升上去了,却蝇营狗苟,无所作为,甚至违法乱纪,贪赃枉法,因私废公,破坏公正和正义,祸害百姓,被百姓斥之为“庸官”、“赃官”、“狗官”。更为可笑的是,有些贪官被行贿者抓住把柄,竟然对行贿者俯首帖耳、唯唯诺诺,连起码的人格都失去了,哪里还有为官者的威信和尊严。
“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畏我能而畏我公。” 蒋庆生前备受群众的称赞、敬佩,牺牲后受到组织的表彰,其事迹感人至深、催人泪下。是什么让一名普通的基层法官得到人们如此的尊敬与爱戴?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她秉持着心怀百姓、公正执法的“官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