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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我国第一份《中国外汇领域反洗钱报告》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的我国第一份《中国外汇领域反洗钱报告》备受社会关注。记者昨天从外管局拿到了该份报告,其中有关大额和可疑的外汇资金流向、特征、我国反洗钱信息系统的建设等内容都在这份报告中详尽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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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为关键的是,该报告中还透露,人民银行已经建立了金融情报中心———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而且我国正在加强与国际反洗钱组织之间的合作,一个全球性的“反洗钱”网络正在紧锣密鼓地建设中。
■个人大额外汇主要流向香港、美国等10个国家和地区
记者注意到,这份《报告》主要显示的是2003年3月到12月共10个月的数据,其中流向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个人大额跨境交易外汇资金共6.54亿美元。而排在个人大额外汇主要流向的10个国家和地区分别是:中国香港、美国、韩国、日本、中国台湾、哈萨克斯坦、加拿大、也门、澳门和新西兰。其中排在前两位的中国香港和美国所吸纳的中国内地个人大额外汇占比已经达到了47.64%,接近外汇流出总额的一半。
“香港在大额外汇的交易总量中独占鳌头并不奇怪,要知道香港一直定位于国际金融中心,与内地经贸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社科院金融研究中心易宪容博士如是说。不过他也强调,在正规外汇交易的背后也不排除一些犯罪分子借助香港这个“中转站”,把个人资金转移到其他国家的非法外汇交易。
至于美国、韩国、日本也排在前列,则可能包括移民、留学、个人投资等多种因素。易宪容表示,如今不少学生到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国留学,教育支出成为个人大额外汇流向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不过他也坦言,其中也有可能是一些地方贪官害怕贪污受贿事件暴露,从而把资产提前转移到国外,目标是把“黑钱”洗白。
■个人大额外汇流入额是流出额的三倍以上
除了个人大额外汇流向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也有大量外汇源源不断地流向中国内地。在《外汇领域反洗钱报告》中显示,2003年3月到12月间,共有22.51亿美元个人大额外汇流入,流入额是流出额的3.44倍。个人大额外汇主要来源于中国香港、美国、中国台湾、日本、俄罗斯、哈萨克斯坦、韩国、新加坡、拉脱维亚和英国这10个国家和地区。
个人外汇资金缘何纷纷涌向中国内地?有专家表示,这主要是由于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吸引了大量国外资金前来投资,其中包括大量的个人资金。当然,一个因素不容忽视,那就是部分国外资金是来豪赌“人民币升值”的。
此前已有传言称:“由于人民币存在升值压力,已经有250亿左右的美元‘热钱’流入中国等待套利时机,还有投机资金准备进入。”为此外管局发言人说,受国际上某种舆论的影响,确实有非正常资金流入,但是,从总体上说,纯粹的投机资本的规模还非常有限。而我国对国际短期
资本仍然保持着高度警惕,随时准备严厉打击违反中国外汇管理规定的投机行为,非法交易者的目的不可能得逞。外管局新闻发言人再次强调,单边豪赌人民币升值只能是一种不明智的投机冒险行为。
■人民银行已建立“中国的金融情报中心”
大额或者可疑的外汇交易背后,是否隐藏着“洗钱”、地下钱庄等犯罪活动,显然需要对所有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据了解,人民银行已经在今年建立了“中国的金融情报中心”———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国家外管局副局长李东荣在《外汇领域反洗钱报告》中透露,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在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与总行反洗钱局和中国反洗钱分析监测中心协作,按照反洗钱工作法制化、制度化和电子化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外汇领域反洗钱工作制度和法律体系,通过整合现有的各种外汇监测数据和信息系统,努力提高对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的筛选和分析水平,切实打击“地下钱庄”和跨境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据了解,2003年3月到12月,外管局对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的核查,共查处外汇违规案件36个,涉案金额2054.34万美元。截至2003年12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利用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信息,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成功破获“地下钱庄”及非法买卖外汇案件多起,共抓获11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人民币60万元,港币512万元,美元39.11万,冻结了人民币资金442.1万元,查扣银行卡71个,存折30个,身份证27个。
■我国将与更多国际组织构建“反洗钱”全球网络
由于犯罪分子越来越频繁地跨境活动,“洗钱”正在成为一项国际性的问题,因此我国在国内合作加大力度的同时,也正在加强与世界各国相关组织的密切配合。
首份《反洗钱报告》显示,2003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与英国、中国香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亚欧会议和瑞士银行等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官员和专家,就反洗钱工作进行了交流。双方还就其他国家和地区在反洗钱工作方面的做法和经验等进行了探讨。
2003年,国家外汇管理局连续出访了英国、意大利、美国、新加坡,拜访了英国国家犯罪情报总署,意大利外汇管理局,澳大利亚的金融交易报告分析中心、证券投资管理委员会,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美国的司法部、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移民和海关执行局、计算机网络犯罪中心、纽约联邦储备银行等机构,考察了相关国家的反洗钱法律体系、组织框架和实际运作。
2003年,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反洗钱负责官员参加了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银行合作分委会第四次会议(俄罗斯)、金融行动特别行动组———中国研讨会等反洗钱相关的国际会议。
这一系列行动,无不是在编制一个全球性的“反洗钱”网络,让想利用地下钱庄、暗箱操作的犯罪团伙将无法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