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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王鑫福报道:山东潍坊青州市王母宫村李长荣之妻患了肠坏死症,住院费花了1万多元,新型合作医疗为其报销了5000元。潍坊市试点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不让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截至11月初,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使240万农民受惠,占全市农民的40%以上。
“一人一年十几元,看病住院不再难。”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帮助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效途径,具有“政府组织、县级统筹、财政补助、专门机构、运作科学”的特点。自2001年6月起,潍坊市率先在青州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确立对大病、小病都要报销的补偿原则,同时建立农民个人、政府财政、定点医疗机构都要承担医疗保障经费的筹资机制。农民个人每年缴费标准不低于10元,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对参保农民补助不低于10元。其中,对省级试点参保农民,市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两元补助,市级试点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元补助,其余由试点市县及乡镇财政补齐。
为保障农村合作医疗稳步实施,潍坊市进一步加强了筹资、管理、服务、补偿环节的规范工作,在试点基础上在全市12个县市区进行推广。开展新型合作医疗后,农民就诊、住院能力上升,因病返贫率降低了四五成,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受益面和满意率达到95%。
潍坊市早在几年前就开始探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本模式和主要做法,为国家制定《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提供了参考。下一步,潍坊将力争每年增加20%的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到2007年做到占全市85%以上的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基本实现“农民看病住院不再难”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