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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的问题可说是家族类型公司的老大难问题了。由于在这样的家族企业里,一切都是“家长”说了算,因此这类公司的公司治理意识往往都比较淡薄,所谓的法人治理结构不过只是做做样子而已。当然,也有连样子也没做出来的,凤竹纺织(600493)(相关,行情,个股论坛)公司就是这方面的典型。
应该说,在这一方面凤竹纺织公司可是有“前科”的了。作为一家今年新发行上市的公司,该公司曾于2月6日刊登了发行新股的招股说明书,确定2月11日为公司6000万股A股发行的日子。然而,到了2月11日这一天,该公司的新股发行工作却被“暂缓”了。却原来,是该公司在路演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董事任满三年未换届一事遭到了投资者的质疑。因为根据该公司刊登的招股说明书,凤竹纺织公司的第一届董事会是于2000年12月20日投票选举产生的,11名董事会成员的任职均截止于2003年12月19日期满。也就是说,从2003年12月20日起,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便不再具备行使董事会职权的权力。然而,就是这些“过期作废”了的董事会成员,却还堂而皇之地于今年2月1日签署了《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这显然是违背《公司法》规定的,其签署的招股说明书亦不存在法律效率。因此,该公司的新股发行也就只能暂缓进行了。最后推迟到了4月6日,也即在董事会换届之后,再重新恢复新股发行。可见,凤竹纺织公司董事会在任满三年后未进行换届并继续行使权力一事,充分暴露了作为家族企业的凤竹纺织公司在法人治理方面的缺陷。
不过,鉴于有了此次前车之鉴,作为凤竹纺织公司来说,在法人治理结构方面应该有所改进才是,至少应该注意一下这方面的问题,至少外表上的样子也要做出来。但遗憾的是该公司并没有总结前次的教训,在法人治理结构方面仍然露出了很大的破绽。这不,最近发生在证监会官员身上的“王小石案”,硬是把凤竹纺织公司给牵扯了出来。
凤竹纺织是否在“王小石案”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是否在“过会”之时有过违规操作的事情,这不是笔者在这篇文章里所要谈论的事情,相信这件事情检察机关最终会拿出一个结果来,给投资者一个水落石出的结论。笔者在这里所要关注的,是该公司董秘一职空缺一事。因为根据《京华时报》记者敖晓波、李东、王阳的报道,11月15日,他们欲就“王小石案”中涉及到的相关问题采访凤竹纺织公司董秘林宇时,被告之公司董秘林宇已经离开公司一个月了,目前董秘一职为空缺。因此,这就再次暴露出该公司在法人治理上所存在的问题来。
董事会秘书是上市公司中不可缺少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上传下达、内外沟通,是上市公司对内对外关系的一个重要桥梁。也正因如此,早在1997年12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里就明确规定,董事会要设立董事会秘书,而且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且《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里还明确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为:(一)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二)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三)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四)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五)公司章程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其他职责。而且,从最近几年投资者关系及独立董事制度建设来看,董事会秘书还在处理投资者关系以及协调独立董事工作方面也承担着较大的职责。然而,就是这样一个重要的工作岗位,凤竹纺织公司却上演了一个月之久的“空城计”,如此一来,这董事会秘书的相关工作岂不是停止运转了?这又谈何法人治理呢?
当然作为一家公司来说,人员的流动是不可避免的,董事会秘书的人选也是如此。但问题是,公司董事长应尽快提名新的董事会秘书人选,由董事会来重新委任。然而,凤竹纺织公司不仅在董事会秘书的岗位上唱了一个月的“空城计”,而且对外还采取欺骗的手段,隐瞒董事会秘书空缺的事实。因为在该公司10月25日公布的今年第三季度季报里,在董事会秘书的名下还清清楚楚地写着已经离开了公司的原董事会秘书“林宇”的姓名。这不是在公然地欺骗广大的投资者吗?该公司的诚信何在?
由此可见,凤竹纺织公司董秘职位空缺一事,不仅暴露了该公司在法人治理上所存在的问题,而且也暴露了该公司的诚信缺失问题。看来,如何让凤竹纺织这样的家族企业搞好公司的法人治理,实在是监管者应该下大力气来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