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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通报今年医疗行业纠风专项治理结果,2人违规违纪被处理
本报讯(记者魏铭言)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卫生局获悉,本市成立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局级联席会,今后,市监察局、市卫生局、市卫生工委将联合对各级医院的医疗收费、医疗服务进行专项检查,实时向市政府报告。同时,聘请社会监督员,暗查收受回扣和“红包”行为。
市卫生局则与市物价主管部门联合,专项检查医疗机构价格执行情况,对擅自增设、分解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随意加收不合理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将进行严查严处并向社会通报。
查处医疗行业违规金额39.2万
市卫生局局长金大鹏昨天通报称,在2004年医疗行业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中,市属20家医院共查处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违规违纪案件4起,查处违规违纪金额39.2万元,2人因此受到处理。
同时,全市卫生系统还特约社会监督员暗访17家医院了解到,在334名患者中,其中7人反映医院有收红包现象,涉及金额6300元(个人收受红包300元- 2000元不等)。
另外,今年以来,医务人员主动上交回扣的115人,上交回扣总金额约为26万元;医务人员主动上交“红包”的1135人,总金额约为人民币83万元、美元200元、欧元700元。
两家医院违规收费被通报
根据今年下半年北京市医疗收费专项检查情况,全市医疗收费目前的主要问题表现为:不按规定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和自立项目收费。
在医疗收费问题中,金大鹏特别指出,今年2月6日,天坛医院在未得到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卫生主管行政部门批复,主管医疗收费工作的副院长张静播同意了手术神经外科手术部分材料向患者收费;另外,北京第六医院在医疗收费方面曾存在重复收费问题。目前,这两家医院的违反物价法收费行为已经停止,市卫生局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查处。
全市实行“住院费用清单制”
根据这些情况,北京市卫生局昨天要求,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必须实行“住院费用清单制”,对住院病人发生的费用按明细项目(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和材料)逐笔登记,做到医嘱与住院费用清单一致。药品要说明每一种药品的规格、数量和单价。患者对清单中所列项目提出咨询时,医院必须给出明确解释。患者出院时,按清单所列金额付费,与清单不符的费用患者有权据付,并可向价格监察部门举报。
另外,二级以上医院必须建立内部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价格管理人员,定期自查自纠不合理收费,在门诊大厅显著位置公布本医院的价格举报电话和负责人姓名、职务,同时建立医院领导价格接待日制度。
市卫生局今年还建立完善了内部审计体系,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367项,审计发现医院在财务管理中存在收入不实、成本不实、科室自设小金库、违规收费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