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议选择执行省的一类标准,即从510元/月调整为684元/月。近日由政府、工会、企业三方代表参加的广州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论证会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举行。
广州市总工会副主席叶国耀认为,这次调整主要是结构性调整,明确包含了社保“三金”(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并考虑了经济增长的因素,实际增长并不多,而且没有考虑住房公积金因素,已经充分考虑了企业的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