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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昨日(12月1日)表示,将尽快推出资产证券化试点。
“开展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的条件已经初步具备,(证监会)将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后尽快推出。”尚福林是在“资本市场与公司治理论坛”上讲这番话的。但尚福林并未透露这种新产品将于何时或以何种方式推出。
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的流通的证券的过程。此前,银行在处理不良资产的时候也曾试过运用资产证券化的形式,但这只是一个方面。资产、股权、债权等都可以作为交易对象,如住房贷款、房地产项目等。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专门研究资产证券化的方登发律师表示,在目前情况下,由于与现有的法律体系不一样,开展真正意义上的资产证券化业务还存在包括法律在内的一系列障碍,因此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资产证券化,而只能称之为“准资产证券化”。
方律师认为,如果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资产证券化,必须对中国现有的法律体系进行调整,或者由部门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而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些。他说,资产证券化是个非常复杂的工程,除了证监会外,还需要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等部门的配合。而中信证券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则认为,信托公司目前主要做的就是相当于资产证券化的业务,而尚福林提出的在更严格意义上来讲,应该是金融资产证券化。
他说,对于证券市场来讲,资产证券化的实施相当于增加一个交易品种,就如同国债、股票一样。近年来,中国已经在实施资产证券化业务方面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并在这方面有了一定的成功经验。早在1992年,海南省三亚市开发建设总公司通过发行地产投资券融资开发丹州小区,就具备了资产证券化的某些基本特征。
此前有媒体报道,有关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报告目前已经由有关主管部门完成,待报国务院批准。其思路是,既可通过设立“特殊目的公司”,也可通过设立“特殊目的信托”进行,优良资产与不良资产的证券化可望同步展开。
责任编辑:任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