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无论是按照政府制订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长远规划,还是近期的汽车产业专项计划,低油耗、小排量汽车生产厂商应该生存空间极大。11月2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提出取消一切不合理的限制低油耗、小排量、低排放汽车使用和运营的规定,国家将研究鼓励发展节能车型和加快淘汰高油耗车辆的财政税收政策,择机实施燃油税改革方案。这只不过是中央政府多次类似建议中的一次,建议数量之多表明实行之难,小排量汽车至今难逃在全国60多个城市遭遇被歧视的命运。
政府行政举措落不到实处,一是由于相关部委的行政指导并不具有强制性,面对各地政府的“集体失聪”,缺乏相应的惩戒手段。二是由于地方经济利益自成格局,相对独立。根据我国现行的财政体制与官员考核制度,地方与中央政府利益有着明确的区分,官员政绩与地方经济发展须臾不可分,为官一方理所当然成为一方利益的代表。
在现象的背后是各种不同利益团体之间的复杂博弈,鉴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特殊关系,不妨称此为“左右手互搏”。从目前“互搏”的程度来看,若不强令禁止,将损害整个机体的健康。
市场的问题说到底只有用“市场之药”才能对症治疗。政府依靠行政措施调节市场虽为经济调控的传统之道,但从我国的历史经验与经济行政体制而言,除非涉及国家大政方针的长远规划,笔者认为,与其每个政策都由政府发文进行一统到底的垂直式管理,不如以技术标准制订公平的产业“门槛”,用税收经济手段调节市场,更符合市场经济的规范与要求。
以汽车行业而论,以点火正时、发动机汽缸压缩比与触媒转化器等枝术指标来规范各地地方政府、汽车厂商对小排量车的限制行为,显然更合乎国际准则,也是更符合现代化市场的调控手段。
上月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中国汽车行业首个油耗强制性国家标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公布了汽车油耗的技术限制,汽车燃油税的征收标准及其推出时间也在紧锣密鼓地复议之中,政府开始初步显露以技术与税收调节市场的理念,前者是强制性标准,后者诉诸于厂家与消费者的利益考量,虽然进展如何有待进一步观察,但这一趋势仍然值得称道。
市场调节手段也包括法律手段,但在很多情况下,不使用法律实现同时公平,各地政府将难以下决心走出“囚笼”。开放市场意味着各个封闭市场会短期“失益”,但从长远来看,公平的市场环境的最终结果是各地方政府与各汽车制造厂商得到一体公平,形成一个统一的交易成本低廉的全国市场,利益各方终将因此受惠。
( 责任编辑:任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