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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钧,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全国政协副秘书长,现任第十届全国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
12月3日,保育钧接受了记者的电话专访。
第一财经日报: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正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您能否就今年民(私)营经济的发展作一个概括?
保育钧:按理说民(私)营经济应该有很大的发展。因为今年的修宪将“保护私有财产”和“三个代表”同时入宪,但是现实中的发展并不尽如人意。首先是从中央到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尚未配套到位,保护民(私)营经济和私有财产这些提法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文件上,没有办法落实。其次,3月份“私产”入宪,到了4月份就出现“经济过热”问题,有人认为“过热”是民(私)营企业惹的祸,在一定程度上对民(私)营经济的发展形成了不小的压力。
第一财经日报:谈到调控,您认为政府应该怎么进行自己的角色定位呢?
保育钧:首先我想说的是民(私)营经济对我们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怎么评价都不为过。广东、浙江和江苏为什么发展快?有的地方为什么发展不起来?主要的差别在于民(私)营经济的发展程度。可以说,没有民(私)营经济的话,我们的经济不会有目前这么好的局面。但是一些政府部门对这一点认识不足,对民(私)营经济的认识还是停留在“补充”的层面上,而不是把它们真正作为我们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对待,这种认识直接导致了这些政府不可能很好地处理好自己与民(私)营企业之间的关系。
第一财经日报:政府应该怎么来完成这个角色转变呢?
保育钧:一方面是观念上,地方政府一定要从根本上消除“所有制歧视”。比如实际实行当中的市场准入问题。市场准入说“除了国家禁止的,其他的都可以准入”。但是这个“国家禁止”的范围没有一个明确界定,这就容易给地方政府提供行政干预的空间,进而使得民(私)营经济在地方的发展中会遇到很多不确定因素,民(私)营企业无法很好地把握自己的发展。另一方面,体现在切实的行动上,政府的职能转换一定要尽快进行,让公共服务的功能发挥出来。尤其是地方政府的控制方式应该进行调整,把行政干预甚至强行管制的手段,及时转变为符合市场规律的技术手段,以顺应经济的发展。政府和企业之间应该是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是前者为后者服务的。否则,问题不但解决不了,反而只会让矛盾越来越尖锐。还有就是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不能仅仅满足于入宪就够了。不过民法中的物权法关于这个问题的部分,明年“两会”有望通过,到时候就会得到落实了。
( 责任编辑:任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