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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黄宏生案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11月30日,雷厉风行的香港廉政公署拘捕了在香港上市的创维数码(0751.HK)董事会主席黄宏生及其胞弟黄培升(公司执行董事)在内的七名高层人士;12月1日立案;12月2日上午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虽然黄宏生和黄培升在各自交纳100万港元后获得保释外出,但两人的旅游证件被收回,暂时不得离开香港。
香港廉政公署对黄氏兄弟目前的指控是涉嫌盗取公司资金。黄氏兄弟二人涉嫌于2000年11月至去年4月间,与另一人士串谋盗取了9张从“创维”的银行户口签发的支票,涉款总金额为4837万多港元。目前对黄宏生及其弟弟的指控仅此一项,但仍有其他的问题正在调查之中,包括涉嫌贿赂会计师造假账问题。如果问题属实,明年3月2日再提堂时,黄氏兄弟的罪名还会加控。
对于已经习惯了上市公司充当大股东“圈钱工具”的内地股市来说,黄宏生被香港廉政公署逮捕和起诉,令人们不能不再次反思内地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法制环境。
我们已经听到一些证券界人士在私底下议论,放在内地的A股市场上来看,黄宏生目前面临的这些指控根本就不是什么大问题,类似大股东挪用资金行为,A股市场层出不穷。但此事发人深省之处在于,创维数码上市的地点不是内地,而是香港。廉政公署果断认定这起大股东挪用资金行为是盗窃,而不是以软弱暧昧的手法加以处理。据新华社报道,自2001年4月以来,共有61家上海证交所的上市公司受到77次公开谴责,涉及的董事、监事和高管共有477人(次),如果加上没有公开的内部批评和谈话,那么数量就更为惊人。相比廉署对黄宏生的处理,这些谴责和批评更像是“耳旁风”。
投资者应该追问,这些所谓公开谴责和内部批评所涉及的高管不适当行为,究竟有多少类似黄宏生之类的涉嫌盗窃的行为?而且,被公开谴责的公司和高管越来越多,次数越来越频繁,其效果却越来越差。由于执法的权威受到极大的挑战和戏弄,内地投资者对股市的信心也越来越差。长此以往,逆向选择的问题可能会越来越严重:越来越多抱着圈钱目的的公司在内地上市,或者说在内地上市的公司,大股东和高管日益把上市公司当成圈钱的工具。这样下去另一个更严重的后果,是劣币驱逐良币,真正优质的公司,宁可选择到海外上市,内地股市越来越边缘化。
再譬如说,券商挪用客户保证金是什么性质?算不算盗窃股民的投资?这已经是一个老话题了。在“挪用保证金”这一含糊的说法下,券商挪用保证金最终演变为全局性的灾难,以致于财证部最终可能要动用600亿元来为问题券商买单。不能不说,监管当局和执法部门在上市公司和券商“挪用”问题上的暧昧态度和软弱行为,是导致部分上市公司和券商巧取豪夺投资者的原因之一。
除了上市公司和券商,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在内地股市中也为“问题公司”起到了助纣为虐的作用。在这一点上,香港特区的司法制度再次给我们上了一课。香港的监管机构,包括联交所、证监会以及会计师公会目前均已同意成立针对会计行业的独立调查局及财务资料检讨小组,在这种背景下,已经卷入风暴的创维数码要想很快脱身,并不容易。
创维事件启示人们,内地从南到北所有希望成为某某金融中心的城市,与香港还有相当的距离。其关键处,就在法制、透明,对投资者的有效保障。
哈佛大学经济系教授德怀特·珀金斯在清华大学所作的“中国经济的增长前景及其面临的挑战”的演讲中指出,市场化的方式需要制度规则的支持,包括相应的法律制度;独立、强大而有效的司法体系,是中国面临的一个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黄宏生案对内地股市的一大镜鉴也在于此:欲拯救和繁荣内地股市,“工夫在市外”,法治建设乃是最根本的基础。
( 责任编辑:任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