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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国家工商总局将“小肥羊”列为中国驰名商标,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简称内蒙小肥羊据此对外宣称,这让长期身受“冒牌”之苦的“小肥羊”,在进行打假维权时底气更足。
12月6日,河北汇特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南京牧人小肥羊餐饮有限公司、陕西小肥羊实业有限公司和河北廊坊草原小肥羊有限公司在京召开联合新闻发布会,就“小肥羊”被列为驰名商标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异议,认为此举将使全国其他小肥羊公司利益受损甚至遭受灭顶之灾,并提出保留集体起诉内蒙古小肥羊的权利。
通用名称成争议焦点
河北汇特小肥羊的代理律师称,内蒙古小肥羊2001年曾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小肥羊”作为注册商标,后被驳回,“小肥羊”被认为是通用名称,事实上,“小肥羊”是内蒙等地牧民对肥尾小羔羊的通称,而且在市场上被许多餐饮公司使用多时。
内蒙小肥羊法务部徐珂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称,“小肥羊”成为驰名商标是由我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提请申请的,并最终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这说明了什么呢?
徐珂不认同通用名称的说法:“我公司的员工大多是内蒙人,从来听过这种说法,纯粹是这些公司胡说八道,实际上,河北汇特、南京牧人、陕西小肥羊这3家公司都曾是内蒙小肥羊的特许加盟商,中止合同关系后继续沿用小肥羊的名称,而且装修装璜、店面设计等都沿用或模仿,这些公司不仅违约而且侵权。”
徐珂认为,通用名称应当是区分类与类的广泛称谓,如山羊、绵羊等,退一步说即使是所谓的通用名称,这一名称也是由我公司创造性地使用在餐饮服务这一领域的,在多年的市场经营中,已具备了特定的市场含义。“小肥羊”属我公司知名服务的特有名称,这一事实已为新疆、北京两地法院的生效司法判决所确认。
官司不断,判决不一
事实上,内蒙小肥羊一直在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小肥羊”商标,在申请过程中就开始打假行动。
2003年6月26日,内蒙小肥羊以内蒙古华程科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小肥羊火锅汤料”,存在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其告到北京市一中院。2003年11月,北京市一中院作出判决,华程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向小肥羊餐饮公司赔偿15万元。
华程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04年3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华程公司在不能证明其对“小肥羊”这一商标享有合法在先权利的情况下,使用与内蒙小肥羊的特有名称完全相同的字样作为产品标志,构成不正当竞争,责令其向内蒙古小肥羊赔偿15万元。
2004年4月,内蒙小肥羊将河北汇特小肥羊及其负责人周文清告上法庭时,却出现了意外。
9月23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小肥羊”属于餐饮服务行业的通用名称,驳回内蒙古小肥羊的诉讼请求。目前此案已进入二审阶段。
10月18日,内蒙古小肥羊诉陕西小肥羊实业公司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一案,经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同样驳回了内蒙古小肥羊的诉讼请求。
“小肥羊”风波的另一个主角——南京牧人小肥羊餐饮有限公司总经理王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向记者透露了风波背后的一些事端。
“打假,他打谁的假?”,王迎认为内蒙小肥羊没有打假资格,因为当初加盟时,内蒙小肥羊还没有“小肥羊”这块牌子,当时其是以包头市昆都仑区惠达丰通讯器材经销部小肥羊酒店的名义与各加盟商签约的,本身就不具备邀请他人加盟的主体资格,“小肥羊”是各地加盟商共同努力共同打造出来的。此外,各地小肥羊公司都曾向本省工商部门申请注册“小肥羊”商标,但都因通用名称被驳回;而内蒙小肥羊在申请注册时,各地小肥羊公司已经向工商总局提出异议并提请了复议。
对于内蒙小肥羊成驰名商标,王迎表示不服,他认为该公司2003年35亿元的营业额,大多数来自加盟商而非其直接投资企业,按规定不应纳入总公司,而其698家的加盟连锁店数目也值得怀疑。
能否共享品牌?
国内官司未了,争端却已开始蔓延。
记者了解到,南京小肥羊实际已经变成“中国小肥羊餐饮连锁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在香港注册,要求其所有加盟商统一悬挂“中国小肥羊餐饮连锁集团有限公司特许加盟店”全称,以示与其他小肥羊派系的区别。
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王迎才承认该香港公司与其有关,就是为了避开国内的一些纠纷。
而徐珂告诉记者,内蒙小肥羊目前已经在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60多个国家申请注册了“小肥羊”商标,并在16个国家拿到了注册证书。
那么,内蒙小肥羊究竟有没有在国内成功注册“小肥羊”商标呢?
徐珂说,商标注册从申请到核准需要一到一年半的时间,而由于河北汇特等侵权企业的恶意提出异议,导致核准时间大大迟延,但国家商标局也已于2004年4月6日做出了异议裁定,已驳回这些企业的异议,目前已进入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最后复审阶段。
徐珂承认,“小肥羊”商标还没有被最后核准。但他强调,虽然尚未最后注册,但事实上已经应用并驰名的商标,根据有关规定,也应同时也会得到相应保护。
采访中,王迎向记者提出一个“很有意思”的想法,大家共享“小肥羊”,“小肥羊”三字作为通用名称而不是商标来共享,至于能否注册到“某某小肥羊”之类的公司名称,就各凭本事,通过市场竞争本身来淘汰不合格者。
目前是4家联手对付内蒙小肥羊,如果国家真的撤销了“小肥羊”的商标核准,岂非大家都受损?又怎能保证不起新的内讧?
王迎回答说,真到这一步也没办法,因为谁也没注册下来大家共享多年这也是事实,关键是按市场规律本身运作而不是某一家通过某种手段获取市场独霸权,这样谁都不会答应。
问题就在于各个小肥羊公司都在大举扩张,不断吸收新的加盟店,公司之间的官司本已难断,即使有了最终裁决结果,数千家各类公司的加盟店主会放弃“小肥羊”这三个字吗?由加盟店发展成新的“小肥羊”公司,早已不乏先例,而且还在不断诞生。
(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