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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 凌 嘉
12月7日,沪深股市在低迷中再次“跳水”,上证指数以1323点收盘,1300点防线再次岌岌可危。收市仅2小时,中央台某频道就传出消息: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2个多月前的征求意见稿终于变成了正式文件。然而市场却没有给这个“好政策”以“好脸色”。
为什么市场如此“冷漠”呢?记者询问多位市场资深人士,他们竟然一致认为“没意思,改变不了什么。”甚至有人戏称:“这是幼儿园的游戏,上市公司要作弊太容易了”。综合多位市场人士的观点,记者总结出上市公司可能采取的应对四式。
剖析宝钢
在此之前,我们先来剖析一下宝钢股份(600019)(相关,行情,个股论坛)的增发。宝钢增发案虽然发生在“分类表决制度”出台之前,但很值得研究。
宝钢规定,在召开股东大会表决之前,投资者要先复印自己的股票交割单寄往宝钢公司,待公司管理层确认身份后,再发给出席股东大会的凭证,否则不得“擅自参会”。这个身份验证的主动权就掌握在上市公司手上,上市公司完全有可能使规则朝有利于自己的方面倾斜。
宝钢增发会议当天,十几位流通股个人股东“通过验证”进入了表决程序,他们原本希望流通股中的“大股东”基金能“挺身而出”,为小股东代言,投反对票。不料,原来高调反对的基金却“临阵叛变”,宝钢增发方案得以顺利通过。其间曲折离奇处,想必宝钢的有关人等体会最深。
这让我们想起了一直被炒得沸沸扬扬的故宫长城等六大景点的“涨价听证会”。“听证会”组织者找来17位北京人做“民意代表“,这17人一致赞成涨价,于是“涨价方案”初步通过。但是,消息公布后却遭到社会各界广泛质疑和反对,世人皆认为这17人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纷纷追问选择“民意代表”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人们有理由怀疑,“听证会”的组织者是否是按照“同意的来,反对的来不了”的利己原则筛选“民意代表”?
由宝钢增发,我们设想了上市公司在遇到此类问题可能采取的应对四式。
第一式 收买基金胜券在握
坊间一直有传闻:“某大型钢铁企业能顺利通过大规模增发,关键在于搞定了基金。该公司承诺,一旦圈钱到手,将拿出大笔资金购买投赞成票的基金份额。于是,基金与上市公司之间形成了‘投桃报李’的双赢格局。”在现行制度下,由于基金管理公司的收入不与盈亏挂钩,而只与管理费挂钩,管理费收入的多少取决于基金规模的大小,所以许多市场人士都认为:“只要能扩大基金的规模,让基金干什么都行。”
不管传闻是否真实,都是在现行规则下的“合法游戏”,只要制度存在漏洞,就让人有空子可钻。
第二式 疲劳战术
流通股东不降誓不罢休
也许有的上市公司事前的“公关工作”做得不到家,第一次股东大会“圈钱”方案被否决了。没关系,上市公司又会拿出“疲劳战术”的法宝,再次举行股东大会,直到“流通股东投降”为止。
福田汽车(600166)(相关,行情,个股论坛)增发就是一个生动的例子。可能是由于“缺乏经验”,福田汽车公司在今年9月底提出的增发方案被流通股东否决。此后,公司加大了“公关力度”,并在50天之后将略做修改的增发方案再次提交流通股东表决,这一回,上次投反对票的基金全部“改变态度”,一致赞成,增发方案终获通过。
假设福田的流通股东仍不同意,是否可以再而三,三而四,一直到把流通股东拖得烦极无奈为止呢?而在“拖”的同时,上市公司想必是正在进行机构公关呢!
我们目前不能肯定“分类表决机制”能在多大程度上抑制上市公司的“恶意圈钱”行为,我们能够预期的是,在这一制度下,一定能产生一个新兴的行业,那就是“表决公关”。
第三式 少分多收只占便宜不吃亏
《若干规定》中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有市场人士认为:“这一条也是虚设,因为没有规定分红的最低下限。”分红1分也算分,上市公司为了继续“圈钱游戏”,可能每年撒几粒“芝麻”,而从投资者手中抱走“西瓜”,最后“买单”的还是投资者。
第四式 黑客帮忙篡改数据无人知
关于“表决成本”问题,原来人们普遍寄希望于网上投票能够解决,现在看来也有漏洞。最重要的问题是,网上投票,谁来监票?
记者亦曾咨询计算机方面的专家:“网络投票的结果能否被人篡改?”专家认为:“篡改完全有可能。只要编写一个黑客程序,它甚至能够代表不知情的投资者去投赞成票。”
我们借“应对四式”挑出《若干规定》存在的种种漏洞,其目的是希望“分类表决”这个好制度,能有一个严密的执行程序。我们希望管理层本着“先小人,后君子”的原则,在实践中逐项修补这些漏洞,让《若干规定》真正成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尚方宝剑”。
( 责任编辑:张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