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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经典的宪政寓言:“穷人的房子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强调的是社会对于公民财产权的保护、尊重乃至敬畏。
有人认为,私产入宪保护的仅仅是有钱人。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应松年对这种声音感到非常不解,“保护富人的法律?这个提法很怪,富人有钱需要保护,穷人即使财产少,也要保护。这是适合于每个公民的。”
学者们也持这种观点:穷人的财产虽然少,但对其而言,性命攸关,所以更需要保护。
作为普通百姓安身立命最大的私产房屋,草案站在业主的角度,对业主权利的方方面面作了详尽的规定,以充分保护业主的利益。草案规定,业主会议有权换物业、住宅改商用须业主同意、空调水不得侵害邻家。像最常见的小区会所、车库、绿地等的归属问题,草案规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建设单位等能够证明其享有所有权外,属于业主共有。
目前农村,以开发名义圈地的现象严重。廉价占地,甚至克扣补偿费。私产入宪意味着,农民的耕地使用权同样不受侵犯。形势是严峻的,中国失地农民总数在4000万人左右,并以每年200多万人的速度增加。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之后,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障。截至去年底,全国约8500万农民工遭拖欠的工资总额达1000亿元。
一位一直为房子拆迁而烦恼的北京市民对修宪充满期待:“如果宪法真的把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写进去了,我想只要我不点头,我家的房子再也不能说拆就拆了吧。”
两次提出要修改宪法以完善私有财产保护法律的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经济学家萧灼基说:“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绝大多数的老百姓日子越过越好,家底越来越殷实,拥有的财产越来越多,如股票、汽车、住房、存款、债券等。我们完善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规定,并不只是保护有钱人,普通百姓的私有财产也一样受到保护。”
(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