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坤/广西银兴实业发展公司原法人代表
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西银兴实业发展公司原法人代表、经理周坤是成克杰案的关键人物,在所有向成克杰行贿的人中涉嫌行贿数额最大。据公诉机关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4年初至1998年5月,广西银兴实业发展公司为获取“南宁市江南停车购物城工程”、“广西民族宫工程”等项目的承建权,压低工程用地的土地出让金以及获取银行贷款等,经该公司经理周坤决定,先后向时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的成克杰及其情妇李平行贿合计人民币2921万余元、港币804万元。为了“感谢”成克杰帮助银兴公司牟取了不正当利益,经周坤决定,该公司还于1994年至1997年间,多次向成克杰赠送金砖、钻戒、劳力士手表等物品合计人民币55.9428万元。
罪名:行贿。
(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