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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4年1月,中国保监会对《外资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新《办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
2. 2004年3月,中国保监会发文,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境外保单活动。
3. 2004年5月,《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出台。《细则》被外资保险公司视为"基本法"之一,它对2002年2月1日实施的《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未予明确但实践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补充和细化。
4. 2004年 6月1日,我国首张通俗条款保险单在广州亮相,信诚人寿抢饮了“头啖汤”。
一直以来,保险条款的行业术语过多是造成消费者对保险认知困难的原因之一,保险条款的晦涩难懂也是造成消费者对保险理赔和服务心存质疑的重要原因。因为作为普通消费者,他们自己大多看不懂保险合同,读不懂保险保单。自6月1日起,随着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第一份通俗条款的实施和推广,保险与消费者之间无障碍沟通将成为新的起点。
5. 2004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了《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
这对中国保险业拓宽资金运用渠道,防范资金运用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率,产生深远影响,同时标志着保险监管向着市场化、国际化和专业化又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6. 2004年8月27日,三大保险公司因偿付能力不足受到中国保监会“黄牌”警告。
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中国人寿集团和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三大寿险公司因偿付能力不足而受到中国保监会“黄牌”警告并被媒体曝光,引起一场轩然大波。
7. 2004年9月17日,我国第一家专业性股份制农业保险公司——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正式成立。
这标志着我国在探索建立农业保障长效机制方面迈出坚实一步。
8. 2004年10月,法国安盟保险公司成都分公司正式开业。
这是中国保监会配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中国保监会引入外资农险公司,积极推进农业保险试点进程中的一环。
9. 2004年10月22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新的地方性道路交通法规。
法规提出,机动车撞人保险公司需先行赔付。这使人们对新交法的关注焦点,从“无过错责任”争议转为对保险制度急需跟进的强烈呼吁。
10. 2004年10月26日,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提出了“中国保险泡沫论”。
他认为,中国的保险业40%是泡沫,保险业应该回归社会保障的基本功能。引起保险业的大讨论,为此保监会还正面回应“保险泡沫论”,明确表示——中国保险业不存在所谓的“泡沫”。
11. 2004年11月1日,人保再次调整车险费率。
这次人保新增加了车型系数,而且第一次推出的500元绝对免赔额也在消费市场掀起轩然大波。自从去年1月1日开始,中国人保就先后几次开始调高了部分车辆的车险费率。之后,平安、太保等保险公司纷纷跟进,虽然都没有明确表示涨价,但都通过增加车型因素等风险系数对某些高风险的车辆不再笑脸相迎。
12. 2004年11月4日,中国保监会的网站刊出“关于对4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征求意见的函”。
这意味着,由中国保监会财务会计部组织高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保险公司专家成立的课题组,历时一年左右的课题研究将“修成正果”,一系列关乎保险商偿付能力报告编报的新规则几成定稿。
13. 2004年11月4日,北京市卫生局主持召开了“北京市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动员大会暨新闻发布会”,并正式下发《北京市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的意见》。
标志着北京市医疗机构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的工作将正式启动。按照北京市卫生局的要求,从2005年1月1日起,北京将全面实施医疗责任保险。
14. 2004年11月11日,中国保监会再次下发打击地下保单。
中国保监会和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境外保单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保险监督机构和公安机关加强协作,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境外保单行为,坚决遏止此类违法犯罪活动滋生蔓延。
15. 2004年11月1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精算责任人任职资格有关要求的通知》。
为规范和加强对境内寿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精算责任人的管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精算责任人任职资格有关要求的通知》。
16. 2004年11月11日,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获批筹建。
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公司”),这是我国第一家相互制农业保险公司,也是我国第一家相互制保险公司。阳光公司的筹建,填补了我国尚无相互制保险公司的空白,标志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迈出了重要一步,既有利于黑龙江垦区农业保险的持续稳定发展,也将为我国主要产粮区农业保险发展积累有益的经验。
17. 2004年11月18日,我国首家专业健康险——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目前中国居民对健康保险的预期需求高达77%。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的成立为国民高层次的保险需求提供了更全面更完善的服务。
18. 2004年11月26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保险业监督保险监管合作协议》正式在京签署,标志着两地保险业合作开始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19. 2004年12月1日,国内第一家专业养老险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正式通过中国保监会的验收核准开业,国内企业年金市场的首家专业机构呱呱落地。
据介绍,企业年金是指基于国家强制性的基本养老保险(社保)之外,由企业和企业员工共同负担的一种补充养老保障体系,这一为发达国家和地区广泛运用、对国家、企业、个人均有利的做法,在我国目前也已开始从被热情关注进入到了积极实施的阶段。专业养老金保险公司的成立,无疑将会对这一市场的正式启动和规范发展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20. 2004年12月4日,中消协炮轰十大保险霸王条款。
中消协联合浙江省消费者协会(下称“浙江消协”)公布保险领域不平等格式条款点评意见,将保险业推到了风口浪尖之上。 并公布了涉及寿险和车险的十大不平等格式条款点评意见。在中消协炮轰保险业十大霸王条款之时,保险行业是垄断行业的呼声又再一次响起。
21. 2004年12月11日,国内保险市场对外资全面放开。
外资保险公司开设新机构将不受地域和数量限制,经营范围也不受限制。这样国内保险业将受到一定冲击。具有雄厚资金实力、先进保险技术和丰富管理经验的外国保险公司与尚不成熟的中国保险公司同台竞争,这无疑会给中国保险业带来巨大的竞争压力。
( 责任编辑:影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