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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21日电(记者 刘铮)再过10天,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就要进入登记填报的实战阶段。这次涉及方方面面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如何开展,对百姓有什么好处,记者带着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走访了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
经济普查查什么?
这次经济普查的目的是了解国民经济的规模、结构和效益,也就是常说的摸清家底。所取得的资料是国家制定宏观政策的基础数据,也正好为“十一五”规划的制定提供全面的基础数据。
这次普查范围非常广,包括除农业以外的所有行业,包括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具体构成来看,涉及到19个大的行业归类,875个行业小类。可以说这次经济普查提供的数据是历史上最完整的。
普查的时点是今年12月31日,时期是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例如工业产品销售收入就是从1月1日到12月31日产品卖了多少,这是时期数。12月31日的库存多少,这是时点数。真正的登记是明年1月1日,登记后,普查机构收齐这些表格,审核、录入、汇总,层层上报。到国家一级,可能是明年的4月份到5月份,国家再汇总出来,明年下半年会有一个基本的普查数据,很详细的数据可能要到后年。
经济普查结果会不会成为处罚的依据?
在这次经济普查的准备过程中,一些中小企业,特别是个体经营户,有一些顾虑,最突出的就是有些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没有如实交税,担心把实底交给经济普查人员,税务部门以此为依据进行处罚。还有的担心泄露商业秘密。
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澄清了这种误解。他说,《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33条明确规定,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李德水强调,绝不是要通过经济普查来查企业或个体户有没有偷税漏税、违法违纪问题。经济普查没有这项功能,也没有这种责任,普查的数据也就不能用于这些方面。对此一定要作出郑重、庄严的承诺。
李德水解释说,所谓任何单位当然包括工商、税务、检察院、法院。无论任何单位都不能把经济普查取得的资料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查案不能用经济普查这个数。同时,统计部门必须保护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经济普查对百姓有什么好处?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林贤郁说,经济普查从宏观角度来看,主要是为国家的决策服务。对普通的公民来说,也有很多好处。比如说普查涉及到各行各业发展的规模、经营的情况,这些都是投资者比较关注的。
比如某个投资者想在某个行业投资,首先要了解国内这个行业是什么状况,效益怎么样,行业的地理分布是怎么样的,现在投资是不是过剩了,能不能得到好处,这样才能决定应不应该投,投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投比较好。现在很多个体经营户在经营过程当中,信息不清楚,有些吃亏,如果通过经济普查,了解这些情况,下一步怎么发展,投资者心里会很清楚的。
国家这些年来一直想发展第三产业,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对第三产业发展情况本身不是很清楚。如果这次经济普查提供了有关第三产业非常详细的数据,宏观决策部门、规划部门根据这个资料来制订更好的政策,扶持第三产业,广大的个体经营户会从中得到很多好处。
经济普查能否摆脱地方行政干扰?
在这次经济普查中,个别地方出现了人为干扰。通过清查摸底后,一些地方发现企业数比平时掌握的增加很多,担心普查登记结果会比年报数高出一大块;而有些地方担心普查后,数据会比平时下跌很多。个别地方领导为其“政绩”,甚至在大会上公开要求基层单位的统计数据要与经常性的年报数据保持一致或者略高,明显授意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弄虚作假。
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指出,普查数据与平时的年报数据出现差距,这是很正常的,开展普查就是为了了解真实情况。对这个问题,国家统计局将统一研究解决办法。但在普查登记汇总期间,任何普查机构、任何普查人员,都不允许擅自改动数据,更不允许授意、指使普查对象弄虚作假。决不能左顾右盼,互相攀比,生怕吃亏。
李德水表示,一旦发现自行修改,或者强令、授意篡改、编造普查数据的,不管涉及到什么人,什么单位,都要坚决查处,典型案例要给予曝光。
(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