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对于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近期发生的事件,汇中天恒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北方亨泰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叶红汉先生、祝维沙先生(以下简称新老股东)共同决定联合发表严正声明。
1.2002年老股东通过三水正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健力宝股权是经过广东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原三水市国资委批准的,是合法有效的。
2.2004年11月16日新老股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着自由自愿的原则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新股东通过受让CASA(香港)100%股权、佛山市三水正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佛山市三水健力宝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0%股权,从而最终成为拥有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91.1%股权的合法持有人。老股东确认此次股权转让是合法、真实、有效、自愿的。
3.此次三水正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至今没有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原因是三水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强行收缴了公章。
4.健力宝集团大股东是三水健力宝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健力宝集团58.3%股权),健康产业的大股东是三水正天科技(持有健康产业90%股权)。此次是三水正天科技转让股权,健力宝集团的股权结构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因此,股权转让与健力宝集团没有关系。
5.新股东进驻后,在短短十几天内为恢复生产投入资金超过一亿元,并克服了种种干扰和阻力,于12月6日恢复生产。新股东的工作充分贯彻了广东省委省政府、佛山市委市政府关于“保护健力宝品牌、恢复生产、稳定局面”的指示。
但就在恢复生产的第一天,三水区区长宋德平操纵和指挥政府工作人员及不明身份的人员几十人,自称“健力宝复产协调工作小组”,强行接管健力宝公司,并公开宣称“政府全面接管健力宝公司”。对新老股东都认可的健力宝集团董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强行驱逐和搜查。当地公检法机构有多人参与了接管和驱逐,整个过程未出示任何文件。“复产小组”接管后的第一道命令是停止生产。事隔几日,“复产小组”又非法擅自解雇29名健力宝集团高层管理人员。
宋德平等人上述行为,极其严重地践踏了国家的宪法、公司法以及其它法律。我们将坚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法律所赋予的神圣权利,寻求国家司法机关的法律保护,通过法律程序追究侵犯、掠夺投资人合法财产权和经营管理权,侵害本公司人员人身自由权的策划者和组织者的法律责任。
6.接管的同一天,公然盗用健力宝品牌的三水区健力宝贸易有限公司注册成立,该公司对健力宝集团实行“体外循环”,使健力宝集团变成了该贸易公司的加工厂,巨大的债务仍由健力宝集团承担,而巨额利润却被该贸易公司攫取。这种公然出卖在债权银行和其它债权人以及健力宝集团和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是对国家法律的践踏。
7.“复产小组”的强行接管和贸易公司的“体外循环”决不是拯救健力宝,而是使健力宝雪上加霜。健力宝现在是为贸易公司生产 ,销售利润也是被贸易公司拿走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决定: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决定:公司的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关,只有股东大会才有权决议处置公司的资产;国家民法通则决定:公民和法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保护公民和法人所有的财产;保护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不受侵犯。
宋德平等人的上述行为侵犯了法律赋予股东的合法权益,严重地损害了广东省的投资环境,丑化了广东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政府形象,与国家正在争取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努力背道而驰,违背了党“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立党治国的宗旨。
8.我们要求:第一,立即交还被非法收缴的公司印章和三水正天及健康产业的全部帐册;第二,“复产小组”立即从健力宝集团撤出;第三,“复产小组”必须对其接管期间的一切行为向股东做出真实明确的交代;第四,贸易公司必须立即停止其对健力宝品牌的盗用和对股东利益的侵害;第五,“复产小组”必须对其强行接管所造成的一切损害予以赔偿;第六,新老股东保留追究此次接管行为的一切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之权利。
9.我们相信广东乃至全国的市场经济环境是健康和良性的,是不断进步和发展的,三水区长宋德平的行为并不代表政府。因此,在整个事件中,我们始终保持冷静和克制,不希望问题扩大化和过于激烈,甚至被个别势力所利用,影响政府声誉和国家争取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进程。我们相信党和政府一定会主持公道!我们同时也相信在佛山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此事能得到妥善的解决!
特此声明!
12月23日
( 责任编辑:谢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