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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那些拒不接受普查的钉子户,我们会对税务人员提出要求:记下名字,普查后再‘理麻’(算账)。”在全国范围内正在进行的经济普查中,一些普查机构及普查员把那些不配合工作的单位、个人称为钉子户,并请工商、税务部门“开道”,帮他们“拔钉子”。(《新京报》12月23日)
说起钉子户,许多人首先想到的是拆迁纠纷,常把那些无视政府要求,讨价还价,不肯迁走的人称之为钉子户。而钉子户不是一种人性化的称呼,不符合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还涉嫌侵权。
于是,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明确要求,该什么事说什么事,决不允许再用钉子户这类侮辱人格的称呼。
其实,经济普查员在普查过程中遇到困难与障碍十分正常。对大多数国人来说,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面对当前的复杂环境,有的怕露富,有的担心增加税收,有的担心出现治安问题等等,所以,他们一般情况下不愿意透露真实数据。与此同时,由于普查员中很多都是下岗低保户,缺乏专业知识,更缺乏普查过程需要的交流技巧与经验,也难以得到被调查者的信任。我为什么要把我的家底、我的“隐私”告诉这些人?他们会保守我的秘密吗?他们要利用我的信息搞出点其他名堂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被调查者心存顾虑,不肯配合,甚至抵触,应该不意外。对这些人及其心理,普查机构与普查员应该给予充分理解,耐心做好宣传、思想等工作,依法办事,怎么能动不动就拿出钉子户这顶帽子?
叫人家“钉子户”本已不对,更不应该的是“拔钉子”。
今年9月,我国颁布了《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对拒绝或者妨碍经济普查、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等行为,明确规定了企业或个体经营户的责任,违反规定也要受到相应处罚。对方违反了哪一条,就按照哪一条规定办就是了。可一些普查机构与普查人员有“尚方宝剑”不用,却经常请出工商、税务等能够牵制企业或个体经营户的执法部门,靠权力对人家进行威胁以达到“拔钉子”之目的。虽然很多时候普查人员也是被迫,不得已而为之,但这种不靠法规靠权力的做法欠妥,显然也违背了经济普查的初衷。
经济普查的作用毋庸置疑。但我们不该因为经济普查重要,就可以在工作中漠视人的尊严。从这个意义上说,钉子户的称呼当休矣,拔钉子的做法当禁矣!
( 责任编辑:周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