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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内一位权威的经济学家,在电视台上忧心忡忡地指出:中国的贫富分化日益严重,已经超过了国际标准多少多少,必须尽快实施社会安全保障制度,云云。
美国的“社会安全保障制度”实行了大半个世纪,入不敷出,濒临破产,连美国联邦储备局主席A.格林斯潘也说,要把整个制度拆件出售才有救。美国如是,中国又打算怎么搞呢?
本期,先让我们看看市面上流行的“贫富分化调查”吧。听来令人震惊:它们严重夸大事实,所以不足为信。
一、现行的“贫富分化调查”
这些调查的基本做法,是先设定一些衡量贫富的标准,如收入、财产、存款等,然后在人群中抽样测量,统计出各个贫富阶层的比例;典型的统计结果,往往是这样的:最富裕的5%的人,拥有了总财富的95%,而剩下95%的人,则只占总财富的5%……。
当然,每次调查的具体做法,总有些出入,不过,它们的模式都如出一辙:统计某一“刹那”社会各收入阶层的比例。这种统计的结果,也往往不约而同地显示,贫富分化加剧了,而经济刚起步的发展中国家,则尤为严重。
二、“刹那”比较的谬误
这种调查方法根本错了。错在哪里?因为它只是从“刹那”的角度作比较。
须知道,每个人的收入,都与时间密切相关,职业不同,收入分布的时段就迥然不同!运动明星和演艺明星的收入,高度集中在早年;而医师和律师的收入高峰期,则比一般人要更晚。对大多数人来说,从出生到毕业,都是负债状态;参加工作后,收入会慢慢上升;直到退休前几年达到最高,然后又急转直下,靠消耗积蓄为生。不妨粗略地说,年轻人收入低,中年人收入越来越高,老年人收入越来越少。
这跟体重的走势有几分相似。小时候很轻,慢慢才长大、结实起来。尽管有些人长得快些,或者长得胖些,但这个模式还是相同的。于是,为了说明从“刹那”的角度来作统计的谬误,我们可以先作个类比。设想一下,如果用“刹那”的角度来统计“体重的悬殊”程度,结果是怎样的。
从“刹那”的角度看体重,结果一定是:体重悬殊很严重,很多人很轻,有些人则很重,往往相差几十公斤!而且,要是遇到生育的高峰期,一下子多了很多小朋友;或者营养条件开始逐步改善,发胖的人增加,那么,虽然这些都不是坏事,但统计出来的结果,就会显示“体重悬殊”的情况恶化了。
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改为“终生”的比较,即追踪记录每个人一生各个时期的体重,然后再比较他们的“终生总体重”,那么“体重分化”的情况,就远不至于那么悬殊。换言之,您跟一岁婴儿的“终生平均体重”的差别,往往不超过十公斤,而不至于六十多公斤,因为婴儿将来要长大。
至于“贫富悬殊”的统计方法,道理是一样的。我们应该改用“终生”的角度,先统计每人“终生收入的现值”,然后再作比较。也就是说,如果我们选定任何一批同时代的人,追踪他们的终生收入,并根据他们的天资和投资等因素作出修正,那么贫富分化的情况,就不可能如此悬殊!
问题是,这种调查需要穷毕生的岁月,西方十多年前才开始这种调查,所以,刚才那位经济学家所引述的结果,用的肯定是老办法。
三、贫富分化有其合理的原因
中国的经济正在起飞,贫富差距逐步拉大,这包含了很多合理的因素。过去“做不做都是36元”,收入当然很平均。如果人人都早夭,体重的差别也是不大的。但今天不同了,各种各样的“优势”,都能增加收入,诸如更聪明,更守信用,吃苦耐劳,特别幸运,用心钻研,延长教育时间等等。
贫富分化只是“果”。不看“因”,怎么能说“果”不合理?既然经济学家尚且无法为人群中的体力分化、智力分化、机遇分化、投资分化和信用分化,一一建立“国际标准”,那凭什么说贫富分化“太”悬殊,以致超过了“国际标准”呢?毕竟,裁判员没有资格说某个球队“太精锐”,医生没有资格说某人“太长寿”,经济学家也没有资格说贫富是否“太悬殊”。
美国著名电视节目主持人芭巴拉·沃特斯,年薪近一千万美元,比尔·盖茨写了点软件,就成了世界首富。如果他俩在中国,当然就有一些“中肯”的经济学家,站出来说“公道”话:“贡献大,报酬高,还是应该的,但是,功劳毕竟靠大家,万事总得有个度,不能过高,过高的话……”
“贫富分化的国际标准”,是个笑话。中国经济越来越好,即使是那些仍然处于生活底层的人,与20年前最底层人士的消费能力相比,生活还是改善了;至于过去20年间曾对自身作出投资的中年人,现在的收入本来就应该别开生面。贫富差距拉大,是好事。更何况,刚才已经解释过,流行的“贫富分化报告”,采用的是“刹那”的统计方法,那是根本信不过的。
( 责任编辑:周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