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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最近披露的几桩国企改制腐败案件,再次引起公众对国企改制中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广泛关注。通过解剖“黄岩房产”这样的“麻雀”可以发现,代表国有资产管理方的改制领导小组成员职务犯罪问题,是造成国企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最大的闸门。
改制中常见的侵吞国有资产手法无非这么几种:买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虚假评估;隐匿、转移大量资产和利润;确定价格较低的时期作为评估基准日,在评估有效期内把大笔国有资产充实到待价而沽的企业中;人为缩小外界获得改制信息的范围,或通过对交易人资格限定减少竞争者;人为将拍卖转为变卖,或者拍卖时故意分拆价值较高的整体资产。
对于上述伎俩,只要改制领导小组严格把关,都有办法识破和阻止。可是,当身兼国有资产管理者和国有企业改制决策者的改制领导小组“城门失守”,甚至成为侵吞国有资产的同伙,任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办法、措施,都只能是欺世盗名的摆设。
浙江省检察院对今年上半年查办的78件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的职务犯罪特大案件进行分析后发现,那些涉案金额最大、犯罪人数最多的案件,均发生在国企改制期间,涉案人员包括许多改制领导小组成员。当前社会舆论反映强烈的还有,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在一些国企改制完成后,立刻投身改制企业担任重要职务,年薪上百万的不在少数。这种现象的严重程度,令人怀疑他们中有人曾为国有资产流失大开方便之门。群众把这种现象称为“腐败期权化”。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要防止和避免人为造成买方市场、低价处置和贱卖国有资产的现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在国有企业改制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依法运作,规范透明,落实责任。这个“意见”确实点到了一些改制企业的痛处。
要遏制国企改制中的国有资产流失现象,必须先管住改制领导小组成员。就最近陆续被揭露出来的国企改制问题而言,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也为了保证国企改制的顺利进行,政府应该对那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已改制国企来一次大规模、深层次的检查,杀他一个“回马枪”。
( 责任编辑:马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