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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前天发布消息称,一项对中国北方市场的检测调查结果显示,在近800份乳品采样中,抗生素残留超标居不合格项目第一位,其次是汞和铅超标。细心的市民发现,在当天的相关报道中,没有涉及“问题乳品”的具体名称。南京市民不禁质疑,有关方面为何不公布“问题乳品”名称?(据1月5日《江南时报》)南京消费者的疑问,无疑也是全国大多数消费者的疑问。
我们都知道,最近几年来,问题食品层出不穷,已经严重损害了食品行业的形象和信誉,更是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质检部门的检测结果,无疑能够帮助消费者识别假冒伪劣产品,避过这些“灾星”对自己利益的损害。
很显然,质检部门对于食品的检测结果,在当前,起着非常大的作用。然而,如果质检部门对于检测结果的发布,还“犹抱琵琶半遮面”,支支吾吾,语焉不详,这样的检测还有多少实际意义?这样无疑是在为问题乳品遮丑。
如此遮丑将导致两种恶果:其一,由于无法得到相关信息,消费者无法正确识别问题食品,利益得不到保护,继续深受其害。其二,问题食品厂家由于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执法部门的处罚和消费者拒买其产品的惩罚,并且受到袒护,他们必然变本加厉,更加肆无忌惮地继续生产劣质食品去坑害消费者,从而,加重目前愈演愈烈的食品危机。
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是质检部门的职责,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不是真正的监督,这无疑是一种失职行为。我国在1985年9月,发布的《消毒牛乳》标准,1986年9月发布的《生鲜牛乳收购标准》,2001年9月农业部发布的《无公害食品生鲜牛乳》行业标准,都对乳制品提出了具体的标准和要求,因此,有关部门的“底气”应该是很充足的,依法进行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我们期待这些问题乳品的名录尽快公布于众,这也将促使那些问题食品厂家以此为戒,积极改进,从而,实现厂家与消费者的双赢。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