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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10余名北京司机都有一个相似的遭遇:他们送人至河北承德一个死巷,被当地客运稽查员查扣,因参与"非法营运"而被处以"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但罚款数额可与稽查支队长商量。"巧合"的是,除搭车的人不同外,其他经历尽皆相同。据当地执法部门称,这是正当执法,"只是广泛动员了社会的力量"。这则"诱罚黑车"的新闻让人马上联想到刚刚被公安部等部门明令叫停的民警"设套抓嫖"。
武汉理工大学时年44岁的教授程树良在回家奔丧的途中,不幸落入"抓嫖生财"的圈套最终踏上不归路;而河南商水县少数公安机关的败类大搞"猫鼠勾结",以妓女或来历不明的机动车设套,引诱他人嫖娼、买车;还有诸如"处女嫖娼案"、"大学生嫖娼案"等冤假错案在人们的记忆中尚未淡忘,如今又曝出承德客运稽查队这种所谓的"正当执法"。
思来想去,"诱罚黑车"和"设套抓嫖"实在有着异曲同工之处。有鉴于此,笔者以为,有关专家继续争论承德客运稽查队的这种执法手段是否符合正义,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他们之所以敢这么做,想必事先早已琢磨透了,"手段即使有争议,但你又能奈我何?"目前,认识问题的实质才是最为迫切的。无论是"诱罚黑车"还是"设套抓嫖",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通过执法"创收"、罚款牟利。执法"创收"此前在国内司法领域多有发生,这一点已为政府、司法等有关方面所注意,并明令不得向公安机关和个人下达"创收"指标,收到了一定的成效。如今看来,这种行为也并非公安部门的"专利"。城管、工商、交通、质检等有执法权的部门,都可能成为这种"师教"下的"好学生"。时下已近年关,赶快"搞点钱花"也纷纷被各部门提上了议程,甚至成为一部分执法部门节前的"工作重点"。由于利益驱使,执法变成"执罚",怪招于是层出不穷。
事实上,"执法创收"的手段可以多种多样,渠道开发也由各部门各显其能,但其"中心议题"却只有一个,就是创收、创收再创收。当某一个权力部门的"执法创收"行为演变成为各部门争相效仿的"创收经济",问题就波及到社会的各个层面,造成极其严重的危害。不但会让人们感觉社会处处是陷阱,还让人对政府权力部门产生集体的不信任,进而质疑法律、法规的公正性、严肃性,更严重的是,甚至还会瓦解政府苦心打造的正面形象。
究其原因,在当前一些地方的公职人员心目中,手中的行政执法权已经异化为一种最好的创收牟利的资源,如果说是用来服务于社会公众的不但没人相信,反而容易惹人嘲笑。行政服务意识变成为"执罚"创收意识,服务职能转变为生财之道,这是执法理念上的蜕变。笔者以为,这也正是"诱人违法"从而堂而皇之地罚款牟利行为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而之所以能够屡屡得逞,当然还是在于制度设计与防范机制上的缺陷以及监督检查的缺位。另外,政府部门的职能与理念仍然没有根本转变也是最为重要的原因之一。从这种意义上讲,如何从根上防止"执法创收"行为的泛滥,依然任重道远。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