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APEX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郭锋认为,长虹在美对APEX公司提起诉讼,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这么重大的事情一旦披露,可能影响股价和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作为上市公司,事情一旦发生就应该在第一时间及时向交易所及监管部门报告,同时还应该通过媒体向投资者进行公告,提示投资者知晓。但是这么重大的事项,长虹并没有在去年12月中旬起诉发生时按照规定在第一时间予以披露,他认为应属重大事项遗漏。根据我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如果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遗漏,交易所应该按照交易规则和惯例,通知该公司马上进行信息披露,并按惯例对其进行公开谴责,而证监会如果认定该信息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则应采取相应措施对其进行调查。郭锋还表示,如果该事项遗漏被证监会认定属于重大事项遗漏且对其进行行政处罚,那么投资者则可能依据这两项处理向法院提起诉讼。
(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