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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对于中国的投资者来说多少还有点陌生,它究竟什么模样,有什么特点,并将在证券市场中扮演什么角色呢?
作用意义
当券商面临破产、关闭或撤销等情形时,投资者资产因证券公司非法动用所遭受的损失,可通过“投资者保护基金”获得一定的补偿。
专家认为,在近两年券商频频出事的前提下,建立这种保护机制将有利于风险防范和处置长效机制的建立,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市场稳定,同时也为建立完善的券商市场化退出机制打下基础。
补偿原则
需注意的是,“保护基金”并不承担投资者在证券市场的所有损失,只承担券商违规操作,自身又无力偿付而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补偿原则可能借鉴日前率先设立的保险保障基金救济赔偿机制,采取比例补偿限额与绝对补偿限额相结合等救济方式,即在一定的数额以内,由券商导致的投资者损失将由该基金全部承担,超出该数额的部分,则按一定比例承担。个人与机构投资者都在被保护范围,但个人投资者可能获得更多的倾斜。
资金来源
在该基金设立初期,央行再贷款可能将构成其主要的资金来源,此外还有财政拨款、新股申购冻结利差资金等,沪深交易所、各家券商也可能承担一部分。
运作模式
从海外市场的经验来看,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具体模式通常有两种。一种是独立公司模式,如美国的投资者保护公司,是一个非盈利的会员制公司,其董事由政府委派,由这一专门公司负责投资者补偿基金的日常运作。还有一种则是附属模式,即由交易所或证券业协会来发起成立基金,并由他们来负责运作。
为了实现保值增值,投资者保护基金也会进行一定的投资活动,如购买国债、购买基金等,运作模式也可能参照保险保障基金的方式,日前成立的保险保障基金由该基金理事会管理,资金运用以安全性为首要原则,并对资金运用范围进行了较为严格的限制。
成立进展
已获国务院批准,相关部门将争取在今年上半年完成该基金的设立工作。有关部门还将加快建立期货市场投资者保障基金、研究建立基金管理公司风险准备金制度。
( 责任编辑:姜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