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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合同示范文本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实用性,北京市工商局与市建委于今天共同召开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听证会。
本次制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合同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双方当事人情况、项目建设和销售依据、所售房屋基本情况、付款方式、价款和抵押情况等内容,此部分内容要求应当与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时向政府提交的项目情况和楼盘表信息及进行预售登记的相关信息相一致,从而增加了预售商品房信息的透明度和对称性。第二部分合同侧重双方针对房屋具体约定的事项,包括退房约定、面积差异、违约责任、交付条件、质量装修、规划设计变更、配套、产权登记、物业等内容。该部分在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相抵触的情况下,允许双方具体协商自主约定。
( 责任编辑:任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