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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继伟表示,合并的主要方向是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
毛晓梅高文隽新华社北京报道
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昨日明确表示,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目前时机已经成熟,主要方向仍是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
出席世界经济发展宣言系列活动组委会主办的“中国经济形势报告会”时,楼继伟说,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问题上,下一步动作首先就是取消、简化各种所得税方面的优惠,从而扩大税基,在此基础上按照产业和地区来给予优惠,比如,对高新技术企业全部实行15%的税率,而不论其是否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对西部地区实行15%的所得税,而不管企业是内资还是外资。在税率方面,将对目前众多的税率进行简化,实行一个中等偏低的税率。此外,取消计税工资的做法,工资全部在成本列支;提高折旧率和广告的列支;同时,参考国际惯例,允许不超过应付所得税10%的企业捐赠在成本中列支等。
楼继伟同时表示,两税合一在具体操作上将会有一个过渡性的安排。
针对一些外商投资企业对两税合一所存在的异议,他强调,中国作为主权国家,是可以根据需要变更税法的,当然这个过程必须合乎法定程序。
另外,就社会各界关注的物业税开征问题,楼继伟透露,目前物业税正处于模拟测算阶段,将来会先在一些地方进行试点。
此前,在京城召开的税收收入专家分析会上,专家提出,税收收入自1994年以来一直持续高速增长,大大超出GDP增速,尽快改革税收制度,调整税收结构,已迫在眉睫。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认为,如果税制不进行大调整,税收比重今后几年仍将继续增长。
税收收入及其比重的快速提高,不是税收工作或征管的问题,而是税制的问题。现行税制在几个主要税种方面的法定税负偏重了。比如,我国已实行多年的生产型增值税、营业税的重复征税,还有折旧问题、计税工资问题等等。1994年的税制改革是“保持原税负”,但随着征管的加强,过去的法定税负显得偏高。
要把增强企业竞争能力、促进社会公平作为重新设计税制的一个基本原则。要分步实施税制改革,一方面经济发展,一方面征管加强,逐步消化偏高的法定税负。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司长许宪春认为,目前,我国的税收主要分为初次分配环节税和再收入环节税两类。1992年以来,我国的生产税占GDP的比重从13%上升到18%,呈逐步上升趋势,和其他国家比较是偏高的。我国的所得税比重,1991年到2001年平均为2.4%,其他国家平均为11.7%。因此,我国的生产环节税高于其他国家,而再分配环节税远低于其他国家。生产环节税征得过多,会对企业生产有抑制作用。
(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