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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邵宁在中国经济形势报告会上表示,国资委在2005年要创造条件,使中央企业能够整体上市,把决策层也放在上市公司里,这样,体制效果将会比较好。
邵宁透露,国资委在2005年将启动几个比较重点的工作,其中之一就是要加快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加快体制创新,推进多元化,对我国经济安全和国民经济发展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的中央企业改制将实现多元化,而比较好的方式就是上市。
他说:“2004年,很多国有的中小企业通过改制上市,但都是部分上市,因为很多企业都有历史包袱,只能把优良资产打包上市。集团背着其公司控股上市,这种方式特别容易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和大股东转移资金等。上市公司要经受社会投资者的监督,而实际上真正上市的是大股东操纵下的一个融资平台,上市公司本身并没有任何决策权,真正需要被监督的是后面的大股东,但却恰恰没有受到监督。”
邵宁认为,中央企业如果能够整体上市,把决策层也包括在上市公司里,这样的体制效果会比较好。现在能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公司尽量要求整体上市,一时不具备条件的就部分上市,但要做出一个规划逐步装进去,逐步实现整体上市。另一种方式,就是能否在中央企业发展托管公司,专门处置资产。这块企业如果要上市,可以把包袱交给托管公司处置,这也是一种比较好的效果处理。
目前社会上对于“国资委做的是董事会的事情”的做法存在一些批评意见,邵宁认为这个批评是对的。他表示,国有独资公司要进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董事会是企业的事,国资委应该是股东会,但现在都还由国资委来做,这主要是因为中央企业绝大部分是按企业法注册,没有董事会,实行的是总经理负责制。董事会和经理层是高度重合的,实际上也是一把手负责制,所以,现在必须对体制进行调整。
邵宁认为,对大企业一把手负责制,其意义是把决策层和执行层压在一起,这种做法对小企业是可以的,决策比较简单。但对大企业来说风险特别大。把执行层和决策层压在一起会有两个影响,一是影响决策的科学性;二是影响决策执行的效率,权威性不够。对国有独资公司现代企业加强必须从董事会建设入手,但董事会绝对不能是内部人,必须改变董事会的结构。
(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