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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24日,国资委正式成立。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对于国资委来说,这次不但是新官上任,连衙门都是新的,这火当然非烧不可。一直憋到2003年年底,国资委开始烧火。三把火直逼要害,“管人、管事、管钱”。
先说管人
2004年,有多家央企负责人或被免职、或到年龄退休、或被调换,这已经让外界感到国资委“生杀大权”的威严;还有更厉害的,国资委在监管央企领导人的制度建设上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2003年11月25日,国资委出台《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办法不仅对央企负责人的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考核,还要对任期经营业绩进行考核,设立了A、B、C、D、E五个成绩级别,而且对相应的奖惩进行了严格的规定。2004年12月15日,国资委与30家中央企业签定首批任期责任书与2005年度责任书。据悉,国资委计划在2005年一季度之前完成与所有央企负责人的责任书签定工作。
再说管事
就是M BO。200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在国企改制中要健全制度、规范运作、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严格监督、追究责任。当年12月31日,国资委会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对国企改制尤其是国有上市公司M BO做了严格规范。
2004年8月,由“郎顾案”引发了关于国企改革尤其是M BO的大讨论、大争论。对此,国资委于9月以国资委研究室的名义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于10月公开发表讲话,再次强调,央企、国有上市公司不宜M BO,并且首次提出,地方大型国企不宜M BO。2005年1月14日,国资委党委书记李毅中透露了即将出台的关于M BO的5条标准,并表示这份文件将很快出台。据笔者的分析,如果最后面世的文件精神和李毅中透露的一致,等于是宣告在中国国企改革进程中风行了7年之久的M BO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最后说管钱
具体而言就是加强审计。2004年8月23日,国资委一天之内发出两个文件,分别为《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这两份文件,央企一把手都将由国资委组织严格的经济责任审计。资产规模较大的企业负责人,委托国家审计机关组织实施;未委托国家审计机关的,采取招标等合理方式,聘请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社会审计组织组织实施。2005年年初,又有消息传来,国资委将有可能增设一个专门的职能部门———审计局。
与国资委审计局可能露出水面的传言相呼应的是,2005年1月9日媒体报道,国资委在对央企的财务审计报告突击检查后发现,120家企业有相当部分的财务状况没有进入财务审计报告,30家企业的财务审计不全面或不深入,13家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结论与事实相反,还有13家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存在技术问题。除此之外,许多为央企做审计的公司本着“收人钱财,给人方便”的态度做财务审计,在审计工作中走过场,甚至帮着企业做假账。
如果国资委真的成立了审计局,可以预料的是,国资委对国企的监管将更加严格。在2004年国家审计署掀起一波全国范围内的针对政府部门的审计风暴之后,2005年的国资委,很有可能掀起另一波针对央企的审计风暴。
以管人、管事、管钱为代表的三把火,在2004年的深冬,烧到了最旺。熊熊火焰照亮了国资委,让被监管的央企和社会各界清楚地看到,这个直属国务院的特设机构,渐渐露出了铁面无私的神色。对于央企负责人来说,他们的炼狱时代来临了。
飞来横祸也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中航油和中储棉两家央企先后出事,一个赔了个底朝天,一个10亿本金亏折过半。这两起事件,给意气风发的国资委当头打了两记闷棍。
三把火烧得好、烧得对;而两记闷棍则提醒国资委,他们的监管工作还没有完全到位。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