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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前后,一些省份相继宣布,全面取消农业税,给予农民更多的实惠。与此同时,中央政策的支农力度不断加大,财政部负责人表示,统筹城乡发展、解决好“三农”问题,仍然是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的重大任务,也是2005年宏观调控要继续加强的重点。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支农力度,保持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新华网)
面对利好消息,许多农民自然欢欣鼓舞,十分欢迎。毕竟,2005年保持农民继续增收有了更大的希望。
但是,也有一些观点认为,全面取消农业税,实际作用不会很大,特别是对继续保持农民增收的作用不会很大。
如果我们将取消农业税简单地跟农民增收联系在一起,那么取消农业税、甚至是取消一些涉农的行政性收费,只是农民少掏腰包,减少农民的支出,对于解决农民增收只是一种辅助作用。要解决农民增收问题,还得要靠为农民寻找到新的收入增长点才行。
但是,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取消农业税与农民增收联系在一起,甚至不能简单地看成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具体措施。取消农业税,实际上是对财政税收结构、小区域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甚至是国家宏观经济结构的深刻变革的开始,真正意味着2005年我们的改革走向最艰巨的领域。
取消农业税对于小区域经济中的财政税收结构的影响是最大的,特别是县域经济。对于许多农业县、农业区域来说,财政税收中的农业税是很大的比重,逐步降低、取消农业税,使得这些地方的财政税收结构面临着重大的变革,进而影响到更大的区域甚至是国家财政税收结构的变革。
一方面意味着我国经济结构正在升级的过程中,农业的比重正在逐步降低;另一方面,取消农业税等措施又使得国家对农业的支持和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农业领域本身也在发展进步和升级。
当然,不仅是经济结构的变革,社会结构也会随之发生变革。农民收入增加了,城乡差距会相对缩小,农村会更加稳定,并极大地帮助全社会的稳定。中国有9亿农民。没有农民的富裕,就没有富裕的中国;没有农村的稳定,就不可能有一个稳定和谐的中国社会。
所以说,取消农业税并不是一个小事情,也不是对农民的“政策做秀”,而是一件富含着深刻的改革意义的大事情。
( 责任编辑:杨茂银 )